山东龙口的结婚习俗择吉日:
一对恋人办完结婚登记手续以后,便是择定吉日完婚。人们大都愿在传统吉日--农历三、六、九日举行婚礼,而且多集中于新年后和春节前。究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新年到春节正是农闲季节;
二是过了新年又增一岁,便于登记;三是时令是隆冬,结婚准备的食品不会腐烂变质,易于保存。近年来,旅行结婚、集体婚礼之风渐盛;结婚时在饭店宾馆设筵或在饭店定菜的作法比较普通,这一切并不受时令、节气和吉日的限制,比较随便。 撒请帖:择定吉日之后,就要通知亲友。方式是撒请帖,这是男方要做的一件大事。对一般亲友只用单帖,但对女方的长辈如祖父母、父母、叔伯等人的请帖却是不同凡响,别具一格的。要用单帖八倍的红纸折叠成八等份,俗称"八折贴"。 迎新娘:龙口市农村迎新娘,曾用过花轿、马车、自行车。而近几年,用汽车之风甚盛。新娘进门,夫妻双双在鼓乐声中,在伴娘、伴郎陪同下,进行多次鞠躬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中午时分,大摆筵席招待宾朋,新郎、新娘还要向宾客轮番敬酒。饭后,仍然接待宾朋,直至黄昏。 闹洞房:室内灯火通明、宾客满堂,笑语连天,青年男女们便自动选出主持人,向新婚夫妇提出各种要求,强迫完成。对人们的愿望,小两口必须欣然接受,尽量满足。 会亲家:在举行婚礼时或在第二天,女方的父母或叔、伯到男家同亲家会面,谓之会亲家。要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陪席的,多是村里的名人或长辈,他们谈吐文雅、举止不凡,既给男家装潢了门面,又给对方一个极好的印象。 新媳妇习俗种种: "想要走,三六九。"这是一条对女子婚后走娘家、回婆家的日期的规定。但照老人们的解释,说是三、六、九日是"黄道吉日,宜于出行。" "三月三,送春燕。"农历三月初三日到来之前,娘家便准备下用精粉捏成的伶巧的小燕儿百只,加以人工描绘,涂上五颜六色。三月初三这天,姑娘们便把描好的春燕装进了食盒带回婆家,婆家留足之后,再分给他们的亲戚和邻居们,一来表示礼尚往来,二来借以夸耀亲家制作工艺的精巧。 "四月八,加吉俩"农历四月初八这天,成为新媳妇给婆家送鱼的节日,以表示对公婆的孝心。加吉鱼不仅是筵席上的珍品,而且名字又相当吉利,因此,给婆家送加吉鱼是最好不过的了。至于端阳送粽子,中秋送月饼,重九送酒,冬至送猪头等,那就更不在话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