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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天真的豹子阅读理解答案
答1.摄影师在和豹子的咐瞎亏对视中,因为心里没底,又紧张又恐惧,因此头上出冷汗。2.摄影师经过半年的努力才建立起难得的人豹互信的友情,豹子对人信任让摄影师给人们带回了一个崭新的森林童话,但豹子对人的信任也让它衡神轻易送了命,因此说这是一场悲剧
3.文章第⑥段写豹子和摄影师建立起互相信任后,喜欢翻滚着和他嘻戏,有时还调皮地用嘴去“咬”摄影机的镜头,文章第⑨段写豹子误将猎人的枪管当成摄影机镜头,才使猎人轻易得手。前面的伏笔和后面的照应更突出了豹子对人信任而送命的悲剧,同时使文章更加精致、严密,更加具有震撼力。
4.能。你的出现打破了豹子的生活,让豹子误以为你是善良的一切,一切跟你一样的都是善良的。在你不能教会它辨别善与恶的时候,请保持一定的距离。
您好,答题神困不易
如有帮助请,
那只天真的豹子阅读答案 新题请看准题再来
答1、悠闲2、因为猎豹并不像兔子一样撒腿就跑,而是“懒洋洋的兄宏谨伸了个懒腰,之后就用嘴去叼枪管。”、“豹子望着他,那样子充满天真,仿佛是一个想听故事的孩子”。3、“灿烂”指豹子的血在空中四处迸溅4、摄影师的举动正是人类对于野生绝前动物的一种保护,而猎人就是破坏这一平衡局面的黑手。而黑市上的非法贸易更是加剧了野生动物的灾难。(从“那天来了一个猎人。猎人是偷偷进来的,因为森林里早已明令禁止了狩猎。但是,猎人需要钱。一张虎皮或豹皮都羡基可以值上千块钱。猎人一心抱着发财的念头,于是,他铤而走险。”)
动物与人之间的故事
答小狗卷毛
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头上扎着一个小辫,卷卷的,因而得名叫卷毛。它的毛都是黑色的,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可逗人了。
它可贪玩了!一天晚上,快要吃饭了,卷毛还在外面玩,不愿意回来。奶奶让我把它找回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叫回来了,可是刚到家门口,听身后就没音乐了,回头一看,呀!卷毛又跑去玩啦,没办法,只能让奶奶再去找。
卷毛也很贪吃。一次,我买了一根火腿,正好想做点别的事情,就顺手把火腿放在了桌子上。等我做完事情后回来一梁并看,发现火腿和卷毛不见了。我于是满屋子到处找,最后在卷毛的窝边,看见卷毛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火腿,我又可气、又可笑。
卷毛更多的时候是可爱,它好像能理解人,具有灵性。记得有一次,奶奶的腿不小心被碰了一下,流了很多血,疼得很厉害。卷毛跑到奶奶的身边,用舌头给奶奶舔伤口,还用嘴帮奶奶衔来了布,高兴得奶奶每次见人就夸卷毛。
这就是奶奶家的小狗—卷毛。虽然它有些调皮,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以致我现在搬家到别的地方后,还常常怀念起奶奶家的卷毛。
小狗 今天,我一早起来,刚穿好衣服,妈妈就从外边回来了。她手上还拿着三只小狗。我立刻问妈妈:“这是谁家的小狗,你为什么带来?”妈妈说:“这是你小舅舅家的小狗,母狗一天都没有回家了,八成是给汽车压死了。你小舅舅又要去上班。此渣信今天,他一早就去上班了,来不及喂,所以,托我带回家来养。还有几只都送了人,这三只他想要,我就给他养着。”我说:“这三只狗还没有断奶,我们要去买奶粉给它吃。”妈妈说:“对。”我说:“奶粉有好一点的,有差一点的,价钱不同,相差很大。我们去买哪一种呢?”妈妈说:“当然要买好一点的。去超市看了再说。”“好!”
我跟着妈妈走出家门来到万家福超市。我们在柜台前挑选了好一会儿,才挑中了三元的一瓶和九元的一瓶。我们买了两瓶回家去给小狗吃。
这时,我想:到现在妈妈都没有买给我牛奶吃,却一下子买了两瓶牛奶给小狗吃。真是对小狗太好了,却对我从来没有这么好过。我想我是吃醋了。我转念又想:因为小狗太小,还没有断奶,买牛奶给它吃是应该的;而我却长大了,不应该吃小狗的醋。
金鱼在我家的阳台上,放着一个养金鱼的鱼缸。一缸清澈透明的水,里面躺着两块鹅卵石,一株水草静静地飘浮在水面上。在这让人赏心悦目的环境里,生长着两条寸把长的小金鱼,一条红艳艳的,一条黑乎乎的,真像是“红白配”呀!那条红色的小金鱼有一双大的眼睛,森轮这双大眼睛是长在脑袋两侧的。这条小金鱼呀,我管它叫“贪吃”。你不知道,它可能吃呢!
每天清早,我给它俩喂食时,这条平时动都懒得动的家伙,居然首先活跃起来。它的嘴一伸,连食带水就把饲料吞了下去,不到一分钟,它竟吃了五粒了。我总共才给它们喂了六粒,它竟然就吃了五粒。哈哈!
它实在太贪吃了,这也可怜了那位“好动”。
其实“好动”是那条黑的小金鱼,名思义,它十分好动。别说,它还真像个多动症患者呢。它平时总是东游游,西逛逛,鱼缸只有那么一点大,可是它却像是刚来到这儿的样子。对什么都看不够,瞧不完。
可是它的进食量很少,每天只吃一粒饲料,(可能是饲料都被“贪吃”吃得的缘故)却有那么大的活动量,实在叫人惊叹。
“贪吃”与“好动”刚好相反。在平时,“好动”特别活泼,但一到了吃东西时就不肯动了,“贪吃”在平时纹丝不动,可一吃东西就狼吞虎咽。所以,看起来“好动”十分精干,“贪吃”却十分乖巧。
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饲料多喂了几粒“贪吃”立即上前把食物一抢而空,根本不管同伴是否有食物。哎,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对这条名符其实地贪吃的家伙,我实在没有办法。星期五我放学回家以后,又来看它们。只见那“贪吃”有时在原地摇尾巴,有时在缸里游来游去。我原以为它在逗我,可越看越不像呀!哎呀,它不会是撑着了吧!我一下子慌了神得眼泪快流下来,急忙忙为它换水,节制它的饮食。后来总算保住了它的命,这时我也放下心来。从此,我再也不敢多喂它吃的了。
还有一次,我换水的时候,一没留神儿,一块鹅卵石滚下来,正中“好动”尾部,半天不见“好动”
在动,我又一次慌了神。立刻对好像一个伤员似的 “好动”做特殊护理。唉!总算从鬼门关那儿捡回了它的一条命。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从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动物带给我的快乐。动物是可爱神圣的,动物是憨厚老实的,动物是凶猛威武的,动物是勤劳勇敢的……动物为人类付出的有很多很多:蜜蜂为人类酿蜜,青蛙为人类捕虫,猫头鹰为人类捕鼠……人类与动物和平相处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到动物快灭绝时再来保护呢?像我和“贪吃 ”、“好动”一样吧,让所有动物与全人类成为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吧!
向狗致敬
江苏 蔡英
我家终于养了一条狗。
屈指算来,狗来我家已有九个月了。当初的小不点,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大狗了。它呼之即来的身形和善解人意的摆尾,常常引我遐思。
之所以养狗,其实是初一些故事感动。
第一个让我感动的故事,其主角就是一条狗。那是一条很有灵性的大黄狗。在那个北方小城的车站里,每天都会有它徘徊的身影,风雨无阻。因为它的主人就是在那个车站乘车离开的。当初它以为主人只是去几天就回来,于是天天去车站等;后来它又怕主人哪一天回来找不到它,所以还是天天去等……后来怎么样了,或许黄狗等回主人,或许没有等到,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了。
我真羡慕,羡慕那位主人能拥有宋一条忠心耿耿的狗;我也被这条黄狗的忠诚打动国,这种忠诚,不含杂质,远离功利。也许在它的眼里,主人就是太阳,自己只是地球,运行不能三心二意……
还有一个关于狗的故事。那狗是一只国王最心爱的猎犬。它拼死从野狼的口中救一小王子,却被误认为要吃小王子,一怒之下,国王拔出便来刺向了它。一声哀号后,狗倒下了——没有任何的申诉,就那样倒下了。后来呢?国王明白了真相?可就算明白了又怎么样?狗已经为自己的忠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个故事给我的有仅仅是感动,还有震撼!试问,在当今这个社会,有几人能如此忠于职守?恐怕只有不谙世事的狗吧!它们并没有放弃做狗的原则,对主人一片忠心,依旧无私地演绎着不求回报的故事。
于是,我渴望着能拥有一条狗。
现在终于有了狗。每天上学,它会送出我老远;放学的时候,又老早摇着尾巴来接我。说真心话,我并不希望狗在危难之际来救我,我只是怀着一种敬意,希望生天见到它。见到它就能想到它同类付出的忠诚与忠诚的付出,以此来时时锻造自己的人格;把它当作一面活生生的镜子,时时照照自己摇摆的灵魂……
让我们向狗致敬,向所有的无私与忠诚致敬!(指导:王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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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示例二]
我多想养只狗
江苏 许安琪
当别人流行在心里种花的时候,我却在心里养了一只狗,叫大蒜。
事实上,之前我养过一只真正的狗,它有个很蠢的名字,花花。我就这么偷着养,既没有领导狗证,也没给它打什么针,我承认我是个不合格的主人。我做花花的主人也只有几天时间,算起来不超过一个星期。后来,花花关给别人养了,什么原因怨记不清,反正以后再没有见着它。我想如果花花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也应该生了好几胎狗崽了吧。
抱花花回家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和小崔去乡下看油菜花儿,意外地看到一只小狗狗也在金灿灿的花儿里窜来窜去,小小的,胖嘟嘟的,好卡哇依。然后我也不管狗狗是打哪儿来的,硬是把它抱回了家。晚上,老妈居然用“力士沐浴露”给狗狗洗澡。
公元2000年,金子般灿烂的新世纪。许安琪稀里糊涂地养了只狗,又稀里糊涂地把狗狗送了人。她舍不得,可是没有哭得稀里哗啦。
我还记得我的花花。
我的第一次养狗的经历。
我一直坚信我是个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善良的青年,所以我爱狗。
当我写下这段话时,我认为我是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好了,不管我是不是这样,但你总该相信我是爱狗的,爱到骨子里了。
我总是不断地重复:骨子里的坚持往往是不可理喻的。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无法养狗,所以我就在心里养“大蒜”。大蒜可以是京巴犬,可以是德国牧羊犬,可以是哈巴狗,也可以是腊肠犬,甚至可以是赖皮狗……这些我都无所谓,只要它是只狗。
我每顿按时给大蒜喂食。事实上我也就是心里想要大蒜吃饭,于是大蒜吃饭。当然,我心里想要大蒜睡觉,大蒜就会睡觉,大蒜一直很乖。
我养大蒜比养电子宠物还简单,记得小D养过一只叫“周杰伦”的电子宠物猫,很娇气的一只小猫,不时喂“超级猫粮”都不吃。听说没几天“周杰伦”同志就说“拜拜”了,一座矮矮的小坟墓出现在屏幕上,还有几根柳条儿晃啊晃,晃啊晃,很壮烈的……
我说,我边喝白开水边写狗,边写狗边养狗。别人听上去多么不可思议,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喜欢狗、想养狗的人。
摇滚乐谋杀了教堂的钟声,我的大蒜安睡在小小的圆盆。(指导:吴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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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示例三]
我家的小狗“旺旺”
天津 张萌
几个月前,哥送给我一只全知黑色的小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旺旺。
这只小狗刚到我家的时候,很瘦,胆子也很小,我一摸它,它就吓得全向都在发抖,连给它吃的也不敢上前。可是后来,我们俩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我放学回家,旺旺只要听到我锁车的声音,就会跑到门前。我一开门,它就冲我又是摇尾巴,又是抓裤腿,直到我拍拍它的头,它才安静下来。它睡觉的姿势也是很有意思的;有时,蜷成一团,黑乎乎的,像个毛绒团,分不表哪是头,哪是尾;不时睡得四仰八叉,还用自己的小手当枕头呢。
为了锻炼旺旺的胆量,一到周六或周日,我都会还它出去见见“世面”。到了小花园,我让它进行一项特殊的体育锻炼——玩滑梯。一天始,它害怕极了,两只眼睛它时,它用很可怜的眼神看着我。玩了几次后,它不那么害怕了,再后来,一到花园,它自己就跑去玩了。
旺旺出去的次数多了,不时难免会和其他狗起冲突。有一次,我带旺旺去买早点,我们时走时跑,它总也赢不了我。因为它只各道跟在我后面跑。这时,碰到了一只比旺旺大出近两倍的黄毛大狗,嘴里还发出挑战的声响,旺旺也不甘示弱,呲着牙回敬它。我不免有些为旺旺的担心,却不敢上前,怕被那只恶狗咬到。我四下寻找可以打恶狗的东西,可旺旺却比我想像的厉害多了竟独自把那只狗赶跑了。我摸着它被咬乱的我的手,好像在说:“小主人,别怕,我已经把它打跑了。”
我很感谢哥送给我的这条小狗。它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我相信只要能保证这两点,我们的友谊一定会保持下去的。
(指导: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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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示例四]
邻家的狗狗们
浙江 许昊
我还处在睡意朦胧之间,窗外的亮光已透过浅色的布帘射到屋墙上。随之传来的便是楼下花园中听不懂的外语,似乎是在对话,但又很激烈。我知道又是那些邻家狗狗们为了"圈地运动"的事争吵不休,每一个清晨都如此……
今日偶有空闲,被他们吵醒后,攀上小露台,向花园中看去。三四只狗狗由各自的主人带着在花园中嬉戏。我想这是狗狗们最惬意的时刻,但也肯定是他们主人最觉无聊的时刻吧!因为这是南方小镇,潜意识中气温总是会暖暖的。但毕竟现在己是过了立冬,早晨六七点钟浓浓的雾气还未散去,害得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在那些狗狗们轮流在一棵树旁解手后,他们的主人因为只穿一件睡衣冻的直骂娘!而狗狗们似乎不理会这些,肆意的互相打闹着,在他们主人的眼里看狗狗们这样的行为是很友好,但我却越看越觉便扭,怎么就像我们学生打架的样式,你踹我一脚,我给你一巴掌!当主人们各自拉开缠绵在一起的狗狗们时,狗狗们表现的并不怎么绅士,体积稍大的狗狗往往是让主人很丢颜面的,不是主人牵他,而是他拉着主人!这种情况我早已见怪不怪。再转回房看一眼死睡中的父母,立刻惊叹起这个奇妙的世界!要是我家也来条狗狗!那么也许眼前这两张满足相就永远消失了吧!
早餐过后,阳光冲破云层,树阴间的鸟儿飞上房顶,叽叽喳喳,但显然作风要比邻家的狗狗们文明些许。此刻整个楼院中听不到狗狗的声音。是像我一样一边在露台上享受着舒服的阳光,一边翻看报纸呢?还是跟着他们的女主人在家里跳健身操呢?但是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狗狗的早餐比我的营养丰富得多了!他们香肠是有的,牛奶也是有的,而我的是“鲜虾鱼板”泡面。桌上笼子里的黄金鼠还是我的储备粮。
午后,又是一阵狗狗的争吵。如有不知情人士,还以为这阵阵犬吠是地震前来的预报,或是我家楼院地下有矿藏……其实不然,只是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第二次"圈地运动"。我下楼走走,也好一睹这群每天催我起床的小差们的一张张俊美的脸蛋。有扎着辫辫的“妞妞”,从身材上看可谓狗狗们中的“唐朝美女”。从装饰上看,我建议他换个发型,毕竟小辫辫不适合男仔,换个贝克汉姆型的吧!还有穿着红外套的“欢欢”,一副公主的仪态,但居然冲着一只瘦小的猫咪发牢骚…“喂!小心他混洪兴!”还有一对双胞胎围着主人打转,拴住他们的锁链在主人腿上围了一圈又一圈。还有对面平房中的沙皮狗也奔来,还有……总之,午后的小花园是狗狗们聚会的地方。他们的主人衣着华丽,尽显高贵,粉脂仪态如同中世纪欧洲伯爵夫人,但此时站在花园一角看着各自的狗狗,嘴里滔滔不绝,和小弄堂里的大妈大嫂,与电视里所谓的小市民毫无分别!乍一想不用区别不区别,本来就是嘛?
傍晚时分,我从外面回来。走进楼院的刹那,几只狗狗凶神恶煞的冲着我狂吠,狗狗的主人也忙冲着他们嚷嚷“怎么这么不懂事啊!”“咦,不认识吗?”“哈!哈!哈!……,你看看,你看看,淘气的很!”“不许没规距,不然回去打你哦!”……但狗狗们依然狂吠不止,听着这些狗狗们的主人的“道歉”,我也只能恭恭敬敬的回道:“哦,没事没事!小孩子不懂事嘛?!”
天色渐晚,狗狗们忙完第三次"圈地运动"后,也都筋疲力尽的样子,此时该有一顿丰盛的晚餐等着他们吧!好在我也有一顿同样丰盛的晚餐等着我。还有两张满足相在等我!
当我进入梦乡,邻家的狗狗们也是如此吧!
当窗外的亮光再次透过浅色的布帘射到屋墙上的时候,将是狗狗们又一次喧闹的开始,又是那一个个在花园中颤抖的人的身影和一张张无聊的倦容,一声声有失体面的骂娘声。
“没关系的!小孩子不懂事嘛!。”(指导:刘旭)
简评:
[佳作示例五]
狗 眼 看 人
山东 叶一瑾
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我的主人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
此刻,她正趴在书桌上静静地完成作业。明天数学测验,要是考不好,又该挨妈妈骂了。其实她心里已经够难受了。唉!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逼孩子学习,却从来不和孩子促膝长谈。作为狗的我可幸福多了。
人类真可怜!
夜已经很深了,主人檫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又埋头向题海进军。其实她早该休息了。我明白她心里也这么想。“我讨厌数学”,我看见她在日记里把这句话写了千百遍。我不明白,除了考试之外,一辈子也不会用到二次根式的人为什么要逼她去学。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用这种低级的教育方式去摧残孩子。我知道她在文学方面颇有天赋。她曾经为文章忙了半夜,但那时,她总是笑容满面。可现在却声声叹息,无奈地将小说锁进了柜子里。
我的主人,要不是生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早就成为李清照或三毛了。
人类真奇怪!
许多次我都想告诉主人:“你的悟性那么好,只要努力,数学一定能上去。”她不像我的前任主人--那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考试经常作弊,还抄袭作业,想不到那美丽的外表下竟有那样肮脏的灵魂!我的主人,即使考个“鸭蛋”也不会作弊。
主人,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我的情景吗?你一把抱住我,真诚地说:“我喜欢你!”我疑惑地眨眨眼睛。你接着说:“因为你像狗。”真逗!我本来就是狗,我爱主人--你,也是因为你像人,而有些人不像人,而是狼。只有生命的内容同形式一致时,才有灿烂的生命!遗憾的是,被誉为宇宙中最聪明的人类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总是把金钱、名利当作枷锁,套在自己的脖子上。
人类真可悲!
作为一只狗,我不用被逼着学习和考试,我有完全属于狗的自由。主人,我可怜你。我真希望你的生活像刚出炉的面包一样美好!
点评:
[佳作示例六]
怕狗记
江苏 刘睿
幼时,在邻里家门前,看见小朋友们兴高采烈地斗着小巴狗,从未摸过狗的我,也蹑手蹑脚地上前去想体验一下个中的滋味。偏就这么巧,我刚伸手去摸,小巴狗居然一转头对准我的右手腕就是一口。俗话说的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幼时被邻家的那只宠物“巴狗”咬了一口后,至今怕狗。
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与好友一同漫步于田间小路上。说笑间,突然发现一双虎视眈眈、充满敌意的眼睛,定睛一瞧:是一只强悍的狼狗。面对那犀利的目光,我和好友双双停住了脚步,不敢再靠近一步,说笑声嘎然而止。好一会儿,才听见好友“大胆”的提议:“我们冲过去吧!?”“没事,看我的!”……好友一阵摩拳擦掌,开始冲刺,我则在一旁祷告那狗别追过去。 没想到遇到一条黑眼狗,不是贼它也咬。只见它飞奔于好友身后,不住地狂吠着。好友见势不妙,风一般狂跑,可总还是四条腿跑步占优势,那狗饿狼一般咬住好友的鞋子,不肯松口,我则在一旁不知所措。好一会儿,才想起应大声“呼救”,好在这时,那狗停止了追赶,蹲在地上瞅着气喘吁吁的好友。好友则看看鞋子,松了一口气,对我喊到:“唉,过来吧,没事!”没事?!我真佩服好友的镇定自若,但仍旧提心吊胆。
就这样,一条狗将我与好友两地相隔。我劝好友拿出刚才的拼命劲冲过来,好友则鼓励我以她为榜样冲过去。僵持了好一阵。最终是我妥协。在目睹了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后,我已不敢采取好友的办法,便小心翼翼地打算从墙根绕过去,谁知那狗丝毫没有放松警惕,见我有所动静,呼地从地上跳起来,狠狠地瞪着我。我紧靠墙壁,望着那令我毛骨悚然的眼睛,不敢再挪动一步。好友有些着急,大喊到:“快啊,别怕!”不喊还好,一喊,惊怒了那狗,飞快地向我扑来。早已失去理智的我不敢再多想,狂叫着向前奔去,只听耳边呼呼的风声,感觉自己从来没跑过这么快。一阵奔跑之后,已听不见狗吠,不由得慢下步来,转头看去,原来那狗还在原处,懒洋洋地闭目养神呢。 顿时一阵头晕目眩……
(指导:沈岚)
包你满意啊,作文、资料、故事应有尽有啊,还不满意的看下面:
狗,作为人类最亲密的伙伴之一,对主人可谓是忠心耿耿,自古就有忠诚的美名。狗不嫌家贫,始终跟随主人,保护主人的利益,甚至在关键时刻能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中国古代对于狗的评价,以“义犬说”影响最大,有义犬救主、义犬伸冤、义犬报恩等诸多故事和传说。如《续搜神记》中就讲述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晋代有个姓杨的年轻人,养了一条狗,出入相随,形影不离。一次,他喝醉了酒,路过一片沼泽地,躺在草地上就睡着了。这时恰逢野火生起,风势正盛。狗见状惊恐大叫,但这年轻人酣睡不醒。狗情急生智,就自己跳到了水里,带上一身水,洒在了主人睡的草地上。这样反复多次,周围的草变湿了,这年轻人因此避免了一场灾祸,但这狗却因之累死了。
在国外,狗的忠诚也赢得了人们广泛的尊敬。一则犹太神话故事告诉我们:牧羊犬看见蛇在牧羊人食物中下毒,便发出吠叫警告,但牧羊人并没有意识到,欲拿起食物吃。犬为救助牧羊人,抢先吞下食物中毒而死。为感谢和纪念这犬,牧羊人还专门给犬建立了一座墓碑。
类似这样的故事很多。从这些故事中,我们既看到了狗对主人的忠诚,同时也看到了狗还具有许多特殊的功能和本领,比如它嗅觉灵敏,勇而有谋,因而具有追踪、防御、助猎、善战等能力。带着它们出去狩猎,利用它们看家,训练它们当“检验员”和各种表演等,都能给人们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由于狗是地地道道的“忠臣”,对主人具有忠贞不贰的品格,所以,对自己忠诚的狗,谁都会欣赏和喜爱。但如果这个忠诚对象换做了别人甚至是自己的敌人,狗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改变了。于是,“狗奴才”、“狗腿子”、“看门狗”或“走狗”,等等,就成了送给某些人的“贬号”。这时,狗的忠诚亦变成了奴才相,为人们所鄙视。
但不管怎样,狗与人类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狗的存在和进化与人类文明发展,无疑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狗不单给人们看门、牧羊,还能帮助人们去办许多复杂的事情,甚至可以解决人们孤独、寂寞等问题,使人们达到和谐丰富的生活目的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蜗牛号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那只天真的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