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重庆亮点茶楼图片真实照片,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犯罪细节曝光:掌控2000多妇女,后来怎样?
王紫绮,行内人称“三姐”,她经营的“亮点”茶楼,被称之为“小姐集中营”,2009年8月7日被抓获。2011年王紫绮被执行死刑。
有相关媒体披露了她的罪行,简直令人发指……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王紫绮当初并没有想到经营的茶楼“亮点”会那么火爆,并且也没有做大做强的长远计划,她们只是想根据关系和靠山,找点“打牌钱”。
后来随着生意和影响力都火起来,王紫绮便在茶楼建立了自己的“小姐集中营”。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先后纠集陶铭古等人,利用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困基扰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
王紫绮及其组织成员对所控制的被害妇女制定极其严格的管理、惩罚规定,采用“法西斯式的管理”:
禁止被害妇女与家人联系、不准对外透露卖淫场所内的情况,对被害妇女实行统一接送、统一食宿。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指定专人定期组织对被害妇女进行卖淫技巧培训,对培训不合格的妇女进行经济处罚和殴打。每天下达卖淫任务,甚至在受害妇女生理期、堕胎后也不例外,否则便被当众毒打后关进黑屋断食断粮好几天。
王紫绮制定严格纪律,严禁男性管理人员与“小姐”发生性关系,但身兼管理和“打手”双重职责的团伙骨干陶铭古利用担任茶楼主管的地位和强势地位汪旦,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强奸多名妇女。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被强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紫绮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然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禁止陈红对外界的一切联系,直至2009年9月28日被公安机关解救。
受害妇女蔡秀莉(化名)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然私自将其火化。
2009年2月,被王紫绮犯罪团伙控制长达4年之久的受害妇女周某,不堪折磨逃跑未遂被抓回非法拘禁和殴打,最终因长期受到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后周某被团伙成员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郭某说,2005年2月的一天,周某在重庆劳务市场找工作后锋斗再未回家。2009年7月,长期找寻未果的郭某通过法律程序与周某离婚。
他没有想到的是,2009年8月12日,周某突然回来,但整个人很憔悴,脸色苍白,反应迟钝,手脚遍布伤痕,之前的事情不愿意说,只说自己有罪。后来经常深夜惊醒,脱光衣服外出。家人带她看心理医生,医生称系长期关闭和惊吓造成。
2009年8月7日晚11时许,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组织200余名警察,对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发动突袭,一举捣毁了该犯罪团伙。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
2010年8月11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开设“亮点”卖淫场所的王紫绮等人涉黑案进行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绮和“亮点”具体管理人陶铭古一审被判死刑。
2011年12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卖淫集团女“黑老大”王紫绮在当地被执行死刑。
王紫绮是何许人?
王紫绮,女,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实际管理人。2009年8月7日,随着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端掉了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王紫绮等犯罪嫌疑人也橡罩一并被抓获。2010年8月1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重庆“亮点”卖淫场所女黑老大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桐历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五项罪名对被告人王紫绮数罪并罚,决定执梁轮闹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紫绮,行内人称“三姐”,是重庆亮点茶楼的创始人之一(另一个是王婉宁)。据网友发帖称:王婉宁、王紫绮当初并没有想到“亮点”会那么火爆,并且也没有做大做强的长远计划,她们只是想根据关系和靠山,找点“打牌钱”。后来随着生意和影响力都逐步的火起来后,王紫绮也就自然的建立起来了的她在重庆大地某个阴暗角落滋生的“小姐集中营”。
重庆女黑老大王婉宁丈夫常量是什么人
常量为重庆女黑老大王婉宁丈夫,
在重庆女"黑老大"王婉宁被引渡回国后,常量于2011年4月7日向重庆警方投案自首。
他是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亮点”涉黑涉黄团伙共有涉案人员75名,随着王婉宁、常量的落网,在逃人员已减少至两人。警方有信心将该团伙所有成员抓捕归案。 据警方查明,从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先后纠集陶铭古、钟光玉等人,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张元平、周德红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渝中区等地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行贿、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经过15年的“经营”,王紫绮、王婉宁等人将“亮点”茶楼建成了“小姐集中营”。“亮点”茶楼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 据警方透露,“亮点”涉黑涉黄团伙斗尘裤共涉及刑事案件63件。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梅(化名)被强兄信迫卖淫,从位于渝中区华一路的时尚茶楼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王紫绮团伙担心罪行空简败露,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直至前年9月28日被公安机关解救;受害妇女蔡秀莉(化名)被强迫卖淫并被残害致死,该团伙竟私自将其火化。 目前警方在该案中已寻找、解救了74名受害妇女,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中。
王紫绮入狱始末:冷血残暴,真正的“蛇蝎女人”,后来怎样?
历史有三种使命:供后人吸取失败教训、为后人提供成功经验、令后人传承文化积淀。杀人案虽不令人所齿,但这些片段化的岁启历史更鲜明地体现了当时的人、物、情、景。
导读(“女老大”被迫手下女子从事特殊工种)
王紫绮,最初经营了一间“茶楼”,本想靠着这个小生意赚一点自己娱乐打麻将的钱。
但是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开始私自在自己的茶楼开展了一些特殊服务的活动。她诱拐了将近两千名妇女,强迫她们实施特殊服务的活动。
她的残忍程度令人唏嘘,每天给每个人下达任务,要求她们必须完成,不然就被关禁闭,不给饭吃,精神和肉体都受尽折磨。甚至在她们的生理期,刚堕完胎之后,也必须完成指标任务,不然也要受到惩罚。
最终这个女魔头落入法网,被依法处以死刑。
都是女人,俗话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就是这样一个如此可怕的女人,将二千多名女子送于虎口之中,很多年轻女子不能忍受如此折磨不幸去世,真是名副其实的“大魔头”。
“茶楼”开始经营不正当生意
王紫绮经营了一家茶楼,她是当地有名的“三姐”,就是我们常说的介绍人“妈妈”。起初她开茶楼只是为了赚一些自己娱乐打麻将的钱,并没有什么违法行为。可是,随着生意越来越好,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茶楼的本质开始发生变化,她把这间茶楼经营成了服务场所。被人们称之为“小姐集中营”。
在开始做起来的时候,规模还并不大,但是利润非常大,这让见了钱的王紫绮眼睛发光。她和帮派勾结,开始拐骗妇女。
“茶楼”规则之严
“茶楼”里面的被控制妇女的规则是非常严格的,当时规定,被控制的妇女不能与家人联系,不准和任何人透露会场内的情况,对这些女孩子实施统一的食宿,接送管理。
在这个组织中,无论是高级管理人员,还是受害的妇女,都要定期地进行培训,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殴轿激打。
每天下闭雀袜达定量的卖淫任务,无论是在生理期内,还是身体患有疾病或者堕完胎,都要按指标完成,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将不能吃饭,并且遭受殴打。
组织内的男性管理员,不可以和这些妇女发生任何身体接触,否者将会遭受毒打。但是兼任打手和管理员的陶某,凭借着自己的蛮横和多名妇女发生关系。
该团伙行为十分恶毒
2003年,被拐骗妇女陈红,被强迫从事工作,不忍重负,在过程中逃跑,从高楼跳下,摔成了高位截瘫,王紫绮害怕行迹暴露,将陈红囚禁起来,这一囚禁就是六年之久,直到这一伙人被抓,才得以释放。
被拐妇女蔡某,被强迫工作,一直不肯屈服,最后被残害致死,王紫绮要求手下将其私自火化。
2009年,被王紫绮一伙人囚禁四年之久的周某,在途中逃跑,后来被一伙人追回,对其进行了惨绝人寰的殴打和非法囚禁,最终导致她人格失常,患有精神疾病,后来周某被该团伙悄悄放回。
周某的丈夫声称在2005周某丢失之后,一直寻找,直到2009年7月份仍然寻找未果,走了法律程序与其离婚。
8月份周某突然回来,面容憔悴,脸色惨白,手脚不是很麻利,身上到处都是伤痕,问她什么都不肯说,经常半夜惊醒,说自己有罪,不穿衣服就出去。后来带她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是长期关禁闭和受到恐吓导致。
女魔头一伙人被抓
2009年8月份,重庆警方调集所有警力,对该犯罪团伙进行抓捕,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努力,全员落网。以王紫绮为首的管理人员,都被执行了死刑。
恶魔在人间
每个人的一生都应该是阳光灿烂的,即使有坎坷也会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可是就是这样一类人,她们不但毁掉了自己的一生,还毁掉了他人的一生,罪不可赦。我们面对生活要积极乐观,无论有什么样的困难,要相信咬咬牙总会过去,不要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王婉宁做了什么犯法的事?
自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等人,利用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亩庆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
2003年7月9日,被害妇女陈红(化名)被强迫卖淫,从8楼翻窗逃跑时摔成高位截瘫。该团伙担心罪行败露,竟将其非法拘禁长达6年,断绝陈红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陈红直至2009年9月28日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2009年6月,重庆警方展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迅速锁定重庆罩链“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
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并发出“司法协助请迅闷握求书”,全力追捕当时逃到奥地利的王婉宁。
王婉宁有什么家庭背景?
王婉宁是重庆“亮点”茶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组织强迫卖淫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扒漏悄。2011年4月1日重庆警方历时500天,将王婉宁引渡回国,搜源押解回渝。
1994年以来,王紫绮、王婉宁姊妹俩先后纠集陶铭古等人,利用开设的多个卖淫场所长期实施组织、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5年来,容留2000多名妇女卖淫,强迫300多名受害妇女卖淫。至今尚有7名受害妇女生死不明,警方正在全力查找。王婉宁家共有兄妹5人。
大哥早在很多年前,就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大哥下面有四姊妹,分别是老二王廷华、老三王紫绮、老四王婉宁、老五王琼。其中,王紫绮和王婉宁就是“亮点”涉黑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王廷华和王琼是该团伙成员。
目前,老四王婉宁被引渡回国内,老三王紫绮二审被判处死刑,老春渣二王廷华被判处无期徒刑。老五王琼哺乳期满后,已于2011年3月30日收监。
王紫绮的审判判决
2010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5项罪名,对王紫绮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察世慎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等5项罪名,对该组织骨干成员陶铭古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组织成员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1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的4名公安民警分别因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王紫绮、陶铭古等20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高院提出上诉。二审开庭前,赵祥和、邱冬2人撤回上诉。2010年11月16、17日,重庆高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4年以来,王紫绮等人先后将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等人纠集在一起,以王紫绮等人开设的美容院、茶楼、宾馆等卖淫场所为依托,通过设置管理人员和职责分工,使组织成员之间形成较为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形成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该组织在1994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组织、强迫他人卖淫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和进行奖励、解救为组织利益被关押的组织成员以及向负有查禁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非法保护;并大肆进行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拘禁、行贿等犯罪活动,并在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中因纠纷而引发枪案,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钟光玉、龚吕洪等为参加者的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生活秩序。
重庆高院败敬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对维持被告人王紫绮返举、陶铭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红色通报的实际案例
1. 2008年3月初,一名涉嫌向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提供武装的嫌犯在逃。在美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其186个成员国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当天,这个名叫维克托·布特的嫌犯即在曼谷一家宾馆中被泰国警方逮捕。
2. 在阿根廷抓捕渗胡搭激进组织“爱尔兰共和军”的重要成员本尼迪克·格林,后者曾在美国和爱尔兰作案,犯下了重大的凶杀案件;还有从美国监狱逃脱的大毒枭厄尔多甘·库拉,为了抓住此人,国际刑警组织先后向3个国家发出“红色通缉令”,最终在土耳其将其逮捕归案。
3. 2001年“广东开平支行案”案发后,中国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涉案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外,曾经在温州不可一世做渗的大贪官杨秀珠也是在国际刑警组织的追捕下,最终在荷兰落入法网。
4. 2009年6月,重庆市警方展开声势空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锁定“亮点”茶楼以王婉宁、王紫绮(二审死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实施拐骗妇女、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实行财物控制、人身控制、精神强制等手段,组织强迫2000多名妇女卖淫。2009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的请求,向全球发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司法协助请求书”,全力追捕王婉宁。3月30日凌晨,两国警方联手将躲藏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中国城某快餐店的王婉宁抓获,并快速办完引渡程序,于3月31日引渡回国。
2000年10月,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泛金三角地区的头号大毒枭谭晓林发出红色通缉令。并在2001年,在缅甸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5. 2013年8月12日,上海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将寿险产品变造为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并大肆对外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公司顾问江杰已离境,有携款潜逃嫌疑。在专案组提请下,公安部很快发出“红色通缉令”,向190个国际刑警成员国发布协查通报,特别对斐济及其周边的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进行了情况通报。
覆盖全球的“天网”已然布下。中国警方就收到了斐济执法部门的回音——陈怡、江杰二人还在斐济停留。公安部立即会同上海警方组成境外缉捕工作组,火速前往斐济。18日10时,在陈怡、江杰二人被拦截前不久,经奥克兰转机的缉捕工作组抵达斐济,随即会同斐济执法部门迅速开展工作,顺利控制了陈、江二人。19日19时许,工作组返抵上海。在二人随身行李中,公安机关查获了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的外币和首饰、手表、名牌包以及四季衣物,总价值近千万元人民币。
6.2010年11月30日,根据瑞典提出的“强奸和性骚扰”指控,国际刑警组织对维基解密网站创办人朱利安·阿桑奇下发“红色通缉令”。而就在几天前维基解密网站再度公布了美国驻各国大使馆外交官员与华盛顿的往来电报和信件,部分属于机密文件。
法新社报道称,“红色通缉令”是指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可在境内对阿桑奇实施抓捕并将其引渡给提起通缉要求的成员国。2010年8月,瑞典司法机关对39岁的阿桑奇提出起诉并实施抓捕,随后因证据不足指控被取消。2010年11月18日,瑞典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通缉阿桑奇的请求。
7.2012年5月8日,国际刑警组织宣布,怀疑伊拉克副总统塔里克·哈希米“指导并资助恐怖袭击”,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什叶派主导的伊拉克政府指认哈希米涉嫌恐怖活动,伊拉克最高法律委员会下令逮捕他。哈希米否认指控,前往库尔德自治区,自治区政府主席马苏德·巴尔扎尼拒绝交人。
8.“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的第三天,2015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潜逃14年后,戴学民的归案过程可谓自投罗网。
戴学民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9/1-2002”,他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9.“红色通缉令”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他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丛拿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2015年5月9日下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江西省检察院5月10日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已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对其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