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王安石的均输法的均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王安石变法中,均输法是什么?市易法是什么?
均输法: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码弊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讲白了就是,不是固定不变地向各让含地征敛实物赋税,而主要是在灾荒歉收物价高涨的地区折征钱迟滑族币,用钱币到丰收的地区贱价购买上供物资;如果有多个地区同时丰收物贱,就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
市易法: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均输法是在灾荒歉收物价高涨的地区折征钱币,用钱币到丰收的地区贱价购买上供物资,这里的折征怎么理解?
这里的均输法是指王安石变肢码法橡陵的一个平抑粮价的措施 折梁饥戚征实质是用平均粮价的粮食向农民征收赋税 以粮食当钱交给政府。
王安石变法中的均输法与汉朝均输法在背景和方式上的相同点。
有学者认为安石之“均输法”就是仿汉桑弘羊之“均输法”。历史是严谨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名称相同,就想当然的认为同是一个举措,其实两者各有乾坤。
桑弘羊的“均输法”就是各郡国将应该缴纳的贡物连同运费的总额,按照市价,折算成当地出产的、价格比较低廉的土特产品,交付给政府的均输官;均输官再将所收到的土特产品合理地运往需要这些产品的地区去出售。这样,中央政府不加一文钱,就可以从土特产品的贩运贸易中获取巨额的利润。同时配合平准法即通过国家掌握的从和各地输进的货物以及工官制造的产品,在市场上贵卖贱买,达到均衡物价的效果。均输和平准一个掌握大宗商品批发,调节物资的余缺;一个负责管理市场零售,调节物价的高低,共同组成了官营商业体系。
王安石的均输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东南六路(路是宋朝的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省)往汴京运输物资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知道自太祖开宋以来,执行“强干弱枝”的政策,汴京及外围地区光军队就集中了近百万。为满足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就必须把长江下游物产区的物资运输到过来。往常的做法是设立发运司来主持这项工作。但是由于上下不通气,发运司权限不大,既不了解京城仓储和对各种物资的需求量,也没有掌握各路上供物品的权力,造成了管理上的脱节。各路上供物资每年按照固定的数字输送,丰年不增、灾荒不减,非常死迅戚板。这就出现了有些离京师远的地方物质价格贵仍要按量上供,而离京师近的地方同样的物质价格便宜许多却无须上供的情况。各路地方官从上供的物资中克扣又通过增加其他赋税的方式把负担转移到百姓身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同时,由于京师所需的某些物资常常从不盛产的地方取,又或在灾年的时候去强行收取,富商大贾趁机而入,控制市场,牟取暴利。
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的均输法正式发布。均输法的设计思路是:第一、确立“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供应原则,不是固定不变地向各地征敛实物赋税,而主要是在灾荒歉收物价高涨的地区折征钱币,用钱币到丰收的地区贱价购买上供物资,此即“徙贵就贱”;另一方面,如果有多个地区同时丰收物贱,就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此即“用近易远”。为了保证“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实现,均输法还加上两项重要的配套措施,即,第二、扩大发运司的职权,拨给发运司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赋予“从便变易蓄买”的权力,并增辟官吏。第三、建立京师所需与发运司上供的信息沟通体制,让发运司预先知晓京师库藏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买卖。总的目的是协调供需关系,提高财政收支的效率,撙节购买、运输等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打击商人“擅轻重敛散之权”操纵市场的兼并行为,即所谓“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通观制置三司条例司奏言全文,可以看出重点是京师所仰的东南六路的粮食。改革的出发点是解决粮食供应问题。改革的途径是扩大购买。
到这里我们就可看出,桑弘羊之“均输法”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计划式的官营体系,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王安石的“均输法”是旨在解决“东南六路”物资运送和汴京供给问题,主要目的是为了革除旧的运输系统弊端。另外,这也不同于唐朝刘晏的江淮漕运改革,均输法所要变革的是江船、汴船上所运货物的来源,而不是变革其运输方式。尽管此三人都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经济改革家,三人的改革宣言也很相似:慧指。
桑弘羊:民不益赋而国用饶
刘 晏:富其国而不劳其民
王安石: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其实各自的改革内容和效果却大不相同。
虽然均颁布过均输法,但对均输法是否曾完整持续地实施过一直存在很多争议,这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前昌配题了,在此我们就不再多废口舌了。值得一提的是均输法颁布后的第一任发运使薛向,是王安石重用过的为数不多的没有被评为奸臣的人。薛向具有相当灵活的经济头脑,在其执行下,东南六路漕运一改以往弊端,一时间官民两便,甚得民心,神宗皇帝的大胆提拔,得到了很好的回报。
王安石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内容如下:
1. 青苗法:这本来是这好法,即使有20%的高利贷。但丰年时尚好,凶年时官府为了减小自身破产的风险(官府破产的后果不必说了吧)和承担责任的风险,只有逼迫农民。时农民根本没法得到贷款,得到了也还不了。结果只有变卖家当、卖儿卖女。最后导致了地主兼并土地的速度迅速提高,农民大量离开土地。而偏偏王安石变法时十年九凶,后果自不必说了。
2. 均输法、平准法:均输法是指命各地将贡税改为特产,以当地平均价格计价,而后官府再命其运到指定地点高价出售,牟取利润。平准法是由有国家设立平准官,垄断天下货物和价格,贵买贱卖。以上导致了北宋金融市团携模场混乱,民间经济活动能力迅速萎缩、商人的大量破产。当然,国库迅速充盈了(这就是所谓政绩)。
3. 市易法:主要就是国家垄断价格!本来小农经济市场就已经艰难,国家再一干预,经济秩序全乱了!后果同第2条。
4. 募兵法:这在战时是好方法,在和平时期好坏参半,加之政治因素,就绝对是个坏办法了。再加上政府募兵只是因为想出很少的军费,因此军队的经费根本得不到,军队状况更加窘迫了。另说两句,军队改革是要花钱的,只是说改革后也许会少些,但并不是说一开始就不给钱。后果:募兵制并没有使北宋军队的战斗力有任何上升,反而使之下降的更快。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如下:
1. 变法本生存在极大弊端,被贪官污吏利用,成为其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这是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
2. 用人不当,使得许多趋炎附势的奸佞小人成为变法的中坚力量。而这些人只不过是打着变法的幌子为自己谋求利益;
3. 失去民心。具有极大纰漏的新法加重了广大劳苦人民的负担,使老百姓深受其害;(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4. 在新法扰民害民的情况下,普通知识分子对王安石的新法产生敌视;
5. 目睹了改革的失败,北宋的精英分子开始反对变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激烈;
6. 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反对;(但这一点对变法的失败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7. 在变法期间,北宋王朝遭到了两次极为严重的自然灾难;(这直接导致了王安石的两次罢相并严重动摇了改革派对变法的信心)
所以在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全面废除新法,宣告了变法的彻底失败。隐散。
供参塌缓考。
王安石变法,进来,很简单的问题~
青苗法:就是农民没钱,可以向官府借贷,然 后 秋后有了收成还给官府。
这是解决农民经济问题。
募役法:就是以前仿佛衙役的值班是要平民按户轮流,改为由民众按比例出资,来雇佣衙役。
这是解决服役问题。
方田均税法:方田就是丈量土地,就是把土地每年9月重新丈量,防止大户偷税漏税。
这是防袭差止偷税漏税的问题。
农田水利法:主要是对兴建兴农措施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
这是兴修水利的问题。
市易法:就是政府出钱,在市场上携纤货物多卖不出去的时候买进,货物少的辩禅仿时候再卖出,调节市场,防止一些人控制市场,从中谋取暴利,其实这在今天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这是调节市场的问题。
均输法:输是运输,就是在货物转运的时候必须采取就近原则,尽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这是节约运输开支的问题。
你就那么点分,不给你多少了。
王安石变法的均输法是.
均输法”是宋代王安石的新法之一,是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辩裤以打击大商人的政策。宋代赋税部分征收实物,当纳税户在购买实物时,大商人从中操携帆简纵把持,加重纳税户负担,并影响国用轿蚂。
为什么说王安石变法中的 均输法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宋王安石的新法之一,是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以打击大商人的政策。宋代赋税部分征收实物,当纳税户在购买实物时,大商人从中操纵把持,加重纳税户负担,并影响国用。
王安石于熙宁二年(1069年)颁行均输法: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春耐,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迟没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这样,既保证了朝廷在物资方面的需要,又节省了购扒旦春物钱钞和运费,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反对者说是“破坏朝廷制度”,“唯利是嗜”等等。均输法只在局部地区试行,未能发挥设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