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景名胜区规划
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需要规划的内容有哪些?你的问题比较宏观,而且需要的专业知识很多,我从自己发布这个旅游领域的看法,提出自己一些浅显的见解供你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旅游总体规划的内容
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牵涉到经济发展、旅游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等多项领域,从旅游的角度,分为以下主要规划内容——
1、旅游景区、古建筑物、世界遗产地名录、人文场所、网红打卡地、道观、寺庙、尼姑庵、公园湿地、地质博物馆。
2、旅行社规划。旅行社数量、旅行社从业人员数量、旅行社诚信建设、旅行社等级。
3、旅游线路规划。重要旅游线路、通往景区道路建设、旅游高峰期的交通疏解。
4、旅游配套设备设施、场地场所规划。
5、旅游手机APP、互联网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订票软件、旅游美食软件、影院剧院线上展示等。
6、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深造、专业技能提升规划。
7、旅游媒体传播规划。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传播媒体、旅游传播的内容、旅游传播的模式、旅游传播的效果分析。
8、旅游酒店建设规划。计划引进多少星级酒店、搭配世界还是国内的知名酒店品牌、引进计划、投资周期、投资回报率。
9、旅游景区摊点、临时摊位规划。
10、当地特色产品、民族工艺品、非遗传承人产品规划。
11、旅游演出。每年定期举办多少场次的旅游演出、聘请的明星和知名人士数量、旅游地点的设计。
12、旅游品牌规划。如云南省的大理市,其旅游品牌就是风、花、雪、月四个知名的品牌。昆明市的旅游品牌就是“春城”。西双版纳的旅游品牌就是热带雨林、大象、孔雀、避寒圣地。
13、旅游票务规划。分为季节吸引某个地区的游客,机票打折、酒店打折、门票打折的措施和方法。
15、旅游诚信建设的规划。含不强制消费、不高价消费、不滞留游客、不“转让”游客。旅行社的星际评定、黑名单评定、景区内餐馆服务文明等级的评定。
16、旅游服务规划。每年评定文明旅游服务从业者、文明遵章守纪旅游大巴车、文明i旅游线路、旅游服务之星、酒店服务等级评定等。
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前瞻性
1、市场饱和度的前瞻性。需要考虑到5-10年的景区游客量,也可以说是两个五年规划。游客的数量决定了一个城市旅游业发展的前景,做5-10年的景区游客量规划,便于细化旅游线路、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产品开发。
2、景区建设的前瞻性。一个城市旅游业的发展,首先根据城市的已知旅游景点、旅游线路、旅游空间进行规划。景区的规划首先考虑到容纳游客的数量,其次考虑景区内配套哪些游乐设施、旅游体验设施、旅游交通设施。比如一个城市的游客接待量为10万人,未来可能就会按照20万,30万的数量增长,现有的旅游景区和景点、线路是否已经满足了目前的需求,如果不满足,则需要利用一个城市的地质地貌、自然遗产、文化场馆等进行扩容工作,方能满足未来的需要。
三、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
任何事物都不能违背科学发展的规律,在进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其科学性。
1、景区建设的科学性。包括人文关怀、残障人士盲道建设、卫生间、餐饮搭配的科学性。
2、不盲目跟风的科学性。一个城市的旅游业规划,总体发展布局,应该根据城市的特点来进行,不盲目跟风,不重复建设,不大拆大建,就需要在规划阶段就进行科学论证,充分调研,合理设计。
3、配套设施的科学性。旅游业的总体规划发展,要从游客的需求出发,搭配不同的酒店类型,档次高低不一的住宿条件,令郎满目的商品展示,尽兴游玩的附属设施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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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原则不包括
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门石窟和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内从事保护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建设、生产生活、参观游览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龙门石窟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貌,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龙门管委会”)负责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职权。
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龙门石窟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工商、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为:自奉先寺卢舍那大佛佛座向东2000米至张合山,向西700米至洛伊公路,向南800米至二道桥,向北2400米至广化市场街。
建设控制地带为: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800米至二广(洛界)高速公路,向西1200米至王城大道,向南2000米至草店伊河大桥,向北400米至园林场。
第六条 龙门景区的范围为:东至二广(洛界)高速公路,西至洛伊公路向西500米,南至魏湾村旱渠与乾元山南山角连线,北至龙门北桥以南300米。
第七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和龙门景区范围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义务。
对于在龙门石窟保护研究工作中有重要发明创造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条 龙门管委会负责编制龙门石窟保护规划和龙门景区规划,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不得建造与龙门石窟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因保护或者管理需要建设的,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报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在保护范围内已存在的危害龙门石窟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龙门石窟历史风貌的,应当逐步拆迁或者改造。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开发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龙门石窟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在龙门景区内,不得违反《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新建和扩建办公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休养疗养机构以及与龙门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逐步迁出,并依法给予补偿。确因保护或者管理需要建设的工程,由龙门管委会依法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在龙门景区内开发建设工程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建设防止污染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时,应当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文物、景观、植被、水体和地貌环境。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周围环境原貌。
第十四条 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和龙门景区内所有的石刻文物、古遗址、古墓葬、历史建筑物等人文资源和山体、森林植被、古树名木、野生动物、河流、地下水(温泉群)等自然资源应当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第十五条 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龙门景区的四至范围应当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
第十六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加强对龙门石窟保护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对文物实施有效监管和保护。
第十七条 文物考古单位、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征求龙门管委会意见后,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根据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保护建设工作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下列活动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制订文物保护预案,并接受龙门管委会的监督:
(一)制作电影、电视剧(片),商业用途的录像、摄影等,需要拍摄龙门石窟外景和洞窟内景的;
(二)在龙门石窟景区内进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三)在龙门石窟测绘石刻艺术品的;
(四)其他影响龙门石窟保护的活动。
第二十条 龙门石窟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省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二)市级财政预算;
(三)事业性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龙门石窟保护、维修经费和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影响龙门石窟泉源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开采等工程,由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后,作出处理,必要时予以封闭或者拆除。
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打井,在龙门景区内的其他地区确需打井的,应当征求龙门管委会的意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龙门景区内集体所有和林业单位管理的林木,由其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对危及文物安全的树木应当依法清除。
第二十二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加强龙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安全和保护设施的管理、建设与改造提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环卫、医疗和紧急救援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第二十三条 龙门管委会应当确定龙门景区各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中外文对照的服务设施标牌和游览导向标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像符号;应当加强对专职讲解人员的培训,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 龙门景区内实行封闭管理的区域,机动车辆不得擅自驶入;确需驶入的车辆,应当征得龙门管委会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龙门景区内从事电瓶车、游船等游览服务的, 应当依法申领牌(证)照;禁止无证营运、无证驾驶。
严格控制龙门景区内经营业户的总量。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和经营者的标牌应当统一规划布局;对经营者使用的燃料、包装物,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应当作出限制性规定。
龙门景区内应当建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统一清运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龙门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止登山的区域内登山;
(二)野炊,焚烧树叶、荒草、垃圾,燃放烟花爆竹;
(三)擅自拓印龙门石窟碑刻、雕刻品;
(四)翻越文物景点围墙;
(五)损坏旅游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保护设施;
(六)携带易燃易爆物;
(七)拦网捕鱼、钓鱼、电鱼、炸鱼等;
(八)狩猎、捕杀野生动物和放牧;
(九)在文物上涂污、刻画、张贴和攀登;
(十)擅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
(十一)修建坟墓、开荒;
(十二)排放、倾倒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后未达标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十三)存放爆炸物、开山爆破、挖土、采石烧窑、开矿采煤以及可能改变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龙门管委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打井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龙门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停止施工。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龙门管委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
(三)违反第(七)、(八)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十一)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二)项规定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十三)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龙门管委会、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有关规定,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吞、盗窃国有文物的;
(三)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
(四)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五)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执法的;
(六)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
(七)违反规划,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的;
(八)因管理不善造成文物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的;
(九)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3.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城市规划的原则有五项,包括:整合原则,经济原则,安全原则,美学原则和社会原则。 城市规划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国家、地区、其他城市的关系、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的内部关系等的指导思想。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关系的整合原则。
1、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计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2、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要从全局出发,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等,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3、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21世纪中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任何城市都有一个形成发展、改造更新的过程,城市的近短期建设是长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既要保持建设的相对完整,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4、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
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也是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 1、要本着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尽量少占农田。不占良田。
土地是城市的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不富裕,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方针。
2、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对一些重大问题和决策进行经济综合论证,切忌仓促拍板,造成不良后果。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过大,建设行为过于分散,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因此,在城市发展中要把集约建设放在首位,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加大投资密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处理好土地批租单元的改进、产权分割下成片开发的组织形式,提高对城市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为城市更新预留政府控制用地,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因此,城市规划要将城市防灾对策纳入城市规划指标体系。 1、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
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防洪措施;特别注意高层建设的防火防风问题等。
2、还要注意城市规划的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问题。如城市规划中要有意识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环境和防范上的“盲点”。
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以构成城市的整体美,给人以美的感受,避免“城市视觉污染”。 1、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保护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设施、名胜古迹的同时,也要注意体现时代精神,包括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让二者结合“神似”而不是“形似”。
2、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城市规划需要通过对建筑布局、密度。层高、空间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预,体现城市的精神和气质,满足生态的要求。 所谓社会原则,就是在城市规划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种需要。 1、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人是环境的主角,让建筑与人对话,引人公园、广场成为市民交流联系的空间,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阳光、绿地、清新的空气、现代化的公共设施、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环境,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城市面向21世纪的规划和建设的目标。 2、是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城市设施不仅要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而且要为老、弱、病、残、幼着想,在建筑出入口、街道商店、娱乐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体现社会高度文明。我国将来都是老人和残疾人较多的国家,在城市中推广无障碍设计,其意义尤为重要。 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②合理、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③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④注意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⑤根据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确定城市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城市规划按其内容和任务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作局部性变更;总体规划的修改该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作出重大变更。
4. 风景名胜区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如何开展?
旅游局、科技局、文化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等。提起旅游好像一直是旅游局主管与负责,但事实上,长期以来,旅游很多时候并不都是旅游局在管。比如,在国家层面上,住建部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等管理工作,财政部负责旅游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发改委负责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管理工作。
就具体的旅游产品而言,森林公园归国家林业局管,地质公园归国土资源部管,海洋公园归国家海洋局管,自然遗产归住建部管,文化遗产则归国家文物局管。在地方上,各类景点、公园也不都属旅游部门管,有些分属宗教局、园林局、规划局等单位管辖。
5.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目标不包括
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自然保护区,是指受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各种自然区域的总称,不仅包括自然保护区本身,而且包括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迹地等各种保护地区。狭义的自然保护区,是指以保护特殊生态系统进行科学研究为主要目的而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即严格意义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泛称,实际上,由于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按照保护的主要对象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生物物种保护区和自然遗迹保护区3类;按照保护区的性质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即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和资源管理保护区4类。不管保护区的类型如何,其总体要求是以保护为主,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把科学研究、教育、生产和旅游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它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充分展示。
6. 风景名胜区规划期
1、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公示时间: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②、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老城改造详细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城市设计、广场规划、公共绿地规划、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城市规划批准后公示时间: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长期公示。②、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60天。③、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3、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变更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4、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不少于7天。
5、建设项目批后公示从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之日止。
6、违法建设查处结果根据需要在结案后予以公示10天。
7、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公示为长期公示。
7. 景区设计
旅游景区规划设计需要从多方面去考虑,要做好旅游景区规划设计需要坚持“从广度着眼、往深度着手”的纵向研究路径,研究成果会涉及战略咨询、文化定位、概念规划、建筑设计、景观环境、建造工艺六大环节,只有这些环节统筹执行,才能做出一个好的旅游规划方案。做好一份旅游规划设计方案不是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推荐你去了解下北京巅峰智业旅游设计公司,他们在这方面是专家,非常专业而且有着丰富经验的团队。
8.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1、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公示时间: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②、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老城改造详细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城市设计、广场规划、公共绿地规划、大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城市规划批准后公示时间: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长期公示。②、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60天。③、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3、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变更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4、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不少于7天。
5、建设项目批后公示从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之日止。
6、违法建设查处结果根据需要在结案后予以公示10天。
7、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公示为长期公示。
9.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 编制规划的决定
10. 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
学习这门专业需要有一定艺术鉴赏能力,对“美”,尤其是怎样在室外大空间环境中塑造“美”的景观有自己的想法,拥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更好。
扩展资料:
风景园林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信念坚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备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和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建设、园林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风景园林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个行业和一门学科。是以"生物、生态学科"为主,并与其他非生物学科(例如土木、建筑、城市规划)、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等学科相结合的综合学科。建筑类本科专业包括: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林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风景园林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和风景园林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