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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新规定与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这份新的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核、分配、监管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益性岗位的定义与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入资金,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临时性、公益性的工作岗位。根据《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包括:

为城乡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的临时性工作岗位为城乡社区提供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益性服务岗位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岗位,如养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其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申报与审核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公益性、必要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并下达公益性岗位计划。

公益性岗位的分配与管理

公益性岗位的分配和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群体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工资福利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总的来说,这份新的《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规范化管理,不仅能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也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让更多有需要的人群受益。

感谢您阅读这篇文章,希望通过了解兰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新规定与实施细则,您能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一重要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为自己或身边的困难群体谋求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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