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榆林市公益岗位有新政策。具体包括:
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岗项目。
加强公益岗人才培养和管理。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合作,共同开展公益岗项目。
加大对公益岗事业的宣传力度。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国家为他们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即这笔本该个人出的那部分钱,给予不超过应缴额度2/3的补贴。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如系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给予不超过2年的补贴。
被征地的农民或在本村被征地开发建设中被征地的农民,在享受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鼓励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群体。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置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对各类用人单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再就业的,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
对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每安排1人就业,给予不超过1年的岗位补贴;对被征地农民、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零转移家庭成员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劳动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下简称“两残”),且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两残”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实训基地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开展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培训,可享受每人每工种不超过3年的培训补贴。
对城乡“四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享受不超过10日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并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的各类培训机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培训补贴。
这些新政策旨在支持公益岗事业的发展,提高公益岗就业人员的待遇,并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