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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答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一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陆运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凳此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早粗梁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二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汪曾祺五味读后感
答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汪曾祺五味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汪曾祺五味读后感1
人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在这个五一假期,我跟随汪曾祺爷爷的笔尖,“尝”遍天下美食,“品”遍人间美味。
《五味》这本书讲遍中国天南地北的美食:杨花儿萝卜、端午鸭蛋、金钱片腿、焖葱呛虾……有的是各地名菜,如臭鳜鱼;有的是民间美食,如豆腐脑儿;有的是街头小吃,如豆汁儿、锅盔……看着《五味》,一道道美食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仿佛我已尝到嘴里一般,让人哈喇子直流。
汪曾祺爷爷曾写到“谈吃,也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对文化的态度。那么,谈谈何妨?”看到这段话,我倒乐了,这的确是一种生活态度。寒假期间,我看了央视主持人康辉老师写的一本《平均分》,里面有一个片段我记忆犹新:康辉老师听说有一家卤肉特别好吃,于是花了好几十块钱坐出租车去买了一二十块钱的卤肉。初读之时,我很是不解,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打车钱和买卤肉钱不成比例呀!在读了《五味》后,我再一想,或许这也是康辉老师对生活的一种积极心态吧。
有话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呢,诗就算了,我只想带着美食去远方。宋代词人苏东坡在当官的时候,经常自制美食。比如红烧肉烧糊了,撒些葱花——焖,出锅,哎呀,真香!又如中药太苦了,和糖、面粉、黑芝麻一煎——东坡药饼出炉了,Yum!
更是为了美食,我也曾奋不顾身,乐过也苦过。小区楼下有卖鸡蛋灌饼,又嫩又香,一层秘制酱加一层辣子油,再夹上火腿,鸡柳和生菜,香!为了不用排长队就能买到鸡蛋灌饼,洞信我时常早上六点左右就赶紧起床,早早去买上一个鸡蛋灌饼,找个背风之处,先闻足了香气,再大口大口咬下去,味道美极了!还记得有一年暑假,小区门口一奶茶店开业,冰激凌特价一个仅需两元,我和朋友迫不及待地去排队买,有牛奶味和抹茶味两种冰激凌特价,我先是买了个牛奶味的,看着朋友正享受着他的抹茶味,忙狼吞虎咽吃完牛奶味,又赶紧把两种口味各买了一份,仍旧是狼吞虎咽地吃完,贪吃的结果——拉肚子拉了两天。
回想起一件件关于“吃”的往事,再看《五味》,原来书中的种种美食都是作者对生活的一种态度,对生活的一种追求。
汪曾祺五味读后感2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枣轮,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纳岩轮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家乡的窄菜读后感100字
答家乡的窄菜读后感
通过对故乡几种野菜的介绍,描绘了浙东乡间的民情风俗,表达了对故乡的怀想和对童年的眷恋。 文章虽短小却很精辟。
我们大都是只有一个故乡的,故乡就是我们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而周作人第一段先用淡淡的笔墨掩盖起浓浓的乡情。说“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于是乎,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现在在北京,这些按照作者说法,都算是他的故乡,表面看,作者对故乡似乎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其实,“故乡”、“家乡”界定,已经勾起了作者浓厚的故乡之思。从这短短的开头进一步了解作者,加深对这篇文章的感想。
浙东毕竟是周氏从小到大的故乡, 第二段由妻子说西单有荠菜,便想起浙东的野菜,引起对故乡的追忆。当看到描述春天,妇女小儿各拿着剪刀和苗篮的时候,一股乡土田野气息扑面而来,,仿佛看到生气盎然的春天,荠菜布满田野,三五一群的妇女小儿在割着荠菜的情景。
当看到小儿关于荠菜的磨禅歌谣,“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到后门头”,极富地域特点。而自己仿佛也是摘荠菜的人群里的一瞎饥尘员,一股纯真无邪快乐的童趣油然而生。
吴地与浙东风俗不同,凸现的与众不同。我们写状物的一般习惯是详细的来描述它的特点,比如它的花色,行状之类的,抑或割荠菜的场景,而周作人却简练的带过,反而给了我们无尽的遐想,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过到野外割野菜的经历,童年时光真是简单、快乐、无忧、而又令人难忘的时光。
令我佩服的是,关于荠菜有风雅的传说,作者没有直接用自己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思念,而是引用了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和引用顾禄的《清嘉录》, 既写出荠菜不仅美丽,中看,独特,可佩带在妇女簪髻,又写出荠菜的作用,可以厌虫蚁, 还可以拿来做菜、炒年糕。 【 看到这,我也好想尝尝用荠菜做成的炒年糕,】并且委婉的写出自己的故乡的思念之情。
或许是炒年糕让自己想我il黄花麦果糕, 第三段介绍黄花麦果时,介绍了它的叶子、颜色、通称、作用等,可看出其观察之细微,正如一句名言:“生活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得眼睛”,既写了黄花麦果糕的制作过程和浙东用茧果作贡的独特风俗,又写出了多年不见黄花麦果的惆怅,童年的记忆总是令人怀念的,周作人信手拈来来赞美黄花麦果糕的歌,表达出作者对的一种追怀过往的故园深情。时过几十年,故乡的儿歌仍旧回荡在记忆的深处,久久地吟唱着。
第四段写了祭祖扫墓时用肢前的“茧果”、“御形”、“草饼”、“紫云英”等,原文中“不复见过茧果,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过黄花麦果地影子”,“也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很是触动我的乡思,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感慨时间的无情,让我不禁想起“世界上唯一你拥有的东西就是过程,而时间永远是流逝的”,对于过去,我们要怀念,放在心上,但更要把握现在,做好自己手头上的事情,放眼未来。
尤其写紫云英的白花可治痢疾的传说,这种知识得之于乡间,“故乡”二字隐含期间。而文中那描写紫云英花紫红色,数十亩连接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调皮小孩听到上坟船鼓吹声或发现棚窗下的紫云英(还有杜鹃),就带着好奇和新鲜的冲动去追看,生活情趣非常浓郁,对故乡的怀想和对童年的眷念可见一斑。 让我不禁想掬一束草紫,轻轻拿在手,慢慢的吹气,想象草紫随风摇曳飞舞,愿寄乡思随之飞翔
全文虽不过千二百字,引文却占了近六分之一。引用《西湖游览志》和《清嘉录》,以古证今,把吴地和浙东一带民俗提高到了文化史的层次,从而古今打成一片,增加了文章的雅趣在记叙紫云英时又引用《俳句大辞典》里的有关记载,强调了紫云英的可爱,充分体现了作者渊博的常识和丰富的生活经验,从而又把浙东的民俗放到一个横的文化比较层面上,提高了作品的文化底蕴和品位。
看完这《故乡的野菜》,识得了几种野菜,看他的文章,心往往要沉下去,沉下去,偶能与火光般的思想相逢,为之一跳,然而又被巨大的力量拖入深谷,置身于旷野的寂寞里,文章娓娓而谈,不露声色,而要义皆出,令人信服,与平淡里道出深切,深情的写出其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全文淡笔浓情,意味深长。
山间的野菜读后感300字
答故乡的野菜读后感
人生就像一篇若隐若离,意犹味尽的散文,时而朦胧,时儿顿悟;时而枯燥,时而优美;时而忽视,时而想起;我们每走过一个地方,都会留下我们的足迹,在那里曾经留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粒粒晶莹惕透的珠子,跳动着生命的乐符。
然而,走过的地方多了,我们播撒的珠渗码子也慢慢多了。暮然回首,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身后有无数晶莹剔透的“小精灵”跳动着生命的乐符。在你无意识或有意识的一个个去回忆,去品味之时,你已把她们串起来了,是无数个小生命紧紧的联系在一起,闪闪发光,无形间创作了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周作人先生的历程也可以说是一篇耐人寻味的散文,他人生散文的优美在于他善于发现,善于回味。即使偶尔思想如挣脱了束缚的野马奔阔在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但他毫不迷茫,能够让狂放的思想停滞在昔日的一幕幕,扑捉曾经的乐趣。正如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他能让狂放已久的思想停留与故乡的一幕幕,甚至小到故乡地域野味的气息。如文中所提到的“野菜”,包括“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紫云英”等等,从文中也可以看出,周作人先生搬了几次家,按理说走过的地方太多,目历也就更多,至于那些小到地方的野味儿也就自然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时间的淡忘。但周作人山晌先生从人生历程中找回那些播撒已久的珠子,并去慢慢的品味,与其说他在记忆中品尝野菜的味道,不如说他在记忆深处品尝故乡的味道,在记忆中触摸,汲取故乡的气息。
即便是作者后来又看到了,且品尝到了如同故乡的野菜,但他总是觉得没有昔日的味道,总感觉眼前的野菜不如家乡的野菜,而且,最令作者刻骨铭心的是野菜的吃法,甚至枥枥在目。或许,我们可以说讲究吃法也是吃家乡的人文气息,那股人文味儿,给作者灵魂深处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家乡的人文气息,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家乡的烙印,每个人走过的地方也都留下了些晶逗喊锋莹剔透的珠子,只是我们缺少一颗善于品味的心,缺少那份对故乡一如既往的眷恋。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些零零散散的珠子独自发光。
时而回首一下走过的路,拾起一路播散的晶莹剔透的珠子,感受着生命的乐符,小心的把他们串起来,串起人生最优美的散文。
手心上的生命多了,自然就更容易被摔碎,让我们抓紧手心上的每个小精灵吧,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原来我们拥有很多。
周作人散文读后感 1024711910@qq.com
答如果以季节来形容“五四”时期的中国文艺界,春天恰如其分。那个春天百花齐放,其间最惹人注目的,莫过于生于浙江绍兴的一枝并蒂花,这即是周氏兄弟。在新文化运动中,周氏兄弟以其杰出的创作成绩,占据了文坛的半壁江山,名重一时。然而,几十年之后,这枝并蒂花凭空折断了一朵:人们只认识鲁迅,不知道周作人了。
周作人一直是位颇有争议的人物。当年日军入侵中原,作为留平教授,文化界倾力劝其南迁,有“城可失,池可破,周作人不能投降”的口号,可见其文化地位。然而,周作人还是呆在沦陷区,并担任伪职,令文化界一片哗然。于是,冠上了“附逆”“汉奸”的头衔。关于这一段历史,历来争论不一,解放后,周作人也曾亲自致信周恩来总理,作过诸多解释,却难以抹去留在人们心中的污点。而其兄鲁迅,一直以来作为民族英雄,流传不朽,真是奇怪的事啊!兄弟俩念私塾,读古书,进洋学堂,后东渡留学,几乎一样的经历,而命运如此不同,实在是性格不同所致,也无怪乎后来兄弟反目成仇了。周作人向来不是一个积极的人,性情温和,头脑冷静,眼光敏捷。他在新文化运动之初,最早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为新诗铺路,探索现代白话文的源头,翻译国外小说及思想著作,关注妇女儿童问题,扩宽了几种文章的领域,不愧为新文化运动的一代大师。
然而,我敬佩鲁迅,却亲近周作人,这是套用鲁迅评价胡适,陈独秀与刘半农的话。鲁迅人如其文尖刻犀利,除了自己谁都骂。而周作人自始至终,表现的是一种平和宽容的美,这种美溶入其散文,便是平和冲淡的风格。周氏的散文一般为闲话式的,“大至宇宙,微如苍蝇”,无所不谈。后来林语堂创办《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等小品文刊物,似乎借鉴了不少。周氏的散文以文人的情趣格调为基础,因而欣赏其文也须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一般的人慕名来读,开始一定失望至极,认为象白开水一般平淡无味,闲得无聊。然而,等你稍稍深入散文这片田地之后,再回头来读周氏的文章,便会发现一种不可言说的美,正在其平淡闲适之间。
周氏的散文,大多创作于二十年代,如《初恋》,《故乡的野菜》,《苦雨》,《谈酒》等。譬如《初恋》,在似与不似之间,正是初恋的特征,并且道出了当时微妙的心理感觉。宋姨太太说阿三那小东西不是好货,将来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周作人当时听了心里想着:她如果真的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后来阿三患霍乱死了,周作人听了觉得心源颤里的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这正是孩子的心情,至少,阿三不会做婊子了。《故乡的野菜》以妻在菜市场买菜看到荠菜,回忆起故乡的野菜,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情,然而经他逐一介绍,串以民歌俗谚,点缀乡间风物,却有一种自然朴实之美,令人也想起自己的故乡来。《苦雨》是给周伏园的书信,记述北京近日多雨的天气,自己很不喜欢,听不惯雨声,因为屋漏,又担心书被淋湿,睡不安稳。然而这种苦也是淡淡的,称不上厌恶。他还谈及小孩子们的喜雨和青蛙的叫声,其实还有几分喜雨的新鲜意思呢!《谈酒》一文中,自己虽不会喝酒,却是感兴趣的,因而也要说一说,以其“微薄”的经验,感觉喝酒的乐趣在当杯的一口,谁又能说不是呢?对与错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作人正是以这种平淡的风格,开拓了散文的意境,他以艺术的眼光来品味生活,抒发雹册败独特的审美情趣,大有明清“性灵”小品的味道,是艺术化的美文。
在文艺观上,周作人与鲁迅几近敌对。他认为文艺是个人的事,客观的影响社会,但绝不是万能的救世药,没有功利性。然而,尽管不愿牵涉政治,却终被时世所牵连,致使数十年来人们不敢问津。不过,在那样一个“风沙扑面,虎狼成群”的年代,周作人躲在书房里不问世事,实在不应该。他那时的散文,所谈及花鸟鱼虫,闲适消极,逃避现实。然而其趣味性,在今天这样的和平年代,却是很好的消闲品。这种文章表现的是一家之言,有很强的个性魅力。如《苍蝇》一文大谈那脏东西,小时候有点喜欢,现在讨厌,客观予以评价,还谈及古今中外对苍蝇的态度,很长见识。
周作人的散文还有另一类,笔记式的。他曾写过回忆录,其中记述人物的最为出色。他回忆北姿唯大红楼内外的名人,有些是自己熟悉的,有些连面也没见过,单凭传说,所记也大所是趣闻轶事,言语诙谐,却很能传达人物的思想精神,表现了幽默的一面,在周氏的散文中并不多见 。如记述刘叔雅善骂的特点,关于中医的:你们骂中国的中医,实在大错而特错,要知道在现今的中国,有多少的遗老遗少,此辈一日不死,是中国一日之祸害,而他们的性命全掌握在这一班大夫手里,所以,你们怎么好意思去骂他们呢?
总之,周作人的散文是纯粹的,自由的,无功利的艺术品。我相信,这是一种超越阶级的文字,能得到长远的流传.
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
答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
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雨天最适合倚窗读书,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查查注解,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学会精读是把书读透的重要途径,以下是我整理的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阅读,欢迎大家阅读。
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1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信耐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祥坦谨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谨基,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 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 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2
天寒冰冻时暮,
穷亲戚朋友到门。
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
佐以酱姜一小碟,
最是暖老温贫之具。
大概是去年七月初的样子,在一次浏览购书网站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网站推荐的一本汪曾祺老先生的散文集——《五味》。起初只是简略地看了下介绍,但越看越被它吸引,遂下单购买下来。
这是一本讲美食的书,我没有像往常看小说一样一口气将它读完,而是选择在闲暇时刻翻个一页或两页,心想或许这样才能赋予属于它该有的那种小情调吧。
记得之前在学校念书的时候读过梁实秋先生的《雅舍谈吃》,当时也甚是着迷,不过我迷恋的倒不是梁先生所写的那些食物,而是他那一种精致的生活态度。梁先生可谓是一位真实的小资,一位真实的老派人的小资,骨子里就散发着一种贵族气质,有很多东西是我们这辈年轻人模仿不来的。所以,论文字的风格,我个人还是对汪老的隽永清淡更情有独钟一些。
汪老的文章,平中显着奇特,淡中有着滋味,简洁的话语里,既有江南秀丽的小桥流水,又有京城独特的小胡同。正如世人所评的那样:“汪曾祺的文、齐白石的画,都是东方文人的清雅、情趣和人间烟火。没有冲突,只有对世界的赏析和享受。”
书虽然早已经读完,但依旧放在床头,偶尔晚上休息早了,我就会捧起来再翻一翻,也顺便借着书里的美食安慰一下蠕动的胃。有时候,我常常问自己,我们在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的时候,除了欣赏书或文章本身之外,还获得了什么?我想应该是看待问题或者事物的角度吧,通过作者独到颖悟的视角来欣赏他们所在的那个时代特有的人文风貌,再细细地品一品,将之应用到自己平时写作当中去。正如汪老曾教育后生们在文学创作时说道:“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一尝。”
我觉得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就是有趣、耐读和接地气,书里记录了汪老一生漂泊祖国南北,所品尝过的带有浓浓情谊的各种乡味食物,但是他并没有仅仅纯粹地写食物,写吃之余还表达了对人生酸甜苦辣宠辱不惊的达观以及对世间种种满满当当的热爱。汪老是江苏高邮人,离我的家乡很近,所以在书中记载的很多食物在我的家乡也是很普遍的。比如说野菜,小时候,逢到春天,我就会随着祖母,带着把小铲,挎着小篮,漫步在乡野田头,不一会儿就能挖满一小篮。祖母通常会把先前挖好的野菜洗净,剁碎加上些许调料,放入热锅里煸炒几下装盘。这种小菜无论是作为平时喝粥的佐菜还是用来做包春卷的馅料,都是绝佳的美味。又比如说茨菇、黄芽菜、腌咸菜、昂嗤鱼、虎头鲨等等,尤其是虎头鲨,记得小时候祖父有几张很小的渔网,每天傍晚,祖父都会把他的小渔网撒在村口的那条小河里,到了第二天早晨去收网时总是会有不小的收获,其中就有我最欢吃的虎头鲨。但是,随着后来环境的越来越恶化,小河中的鱼儿越来越少,也再难见到虎头鲨的踪影了。
要说书中让我感触最为深刻的一段文字的.话,当属这一段:“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冬日,炒米在我们那儿是很平常普遍的食物,只要自己准备好米,花一点点的钱,炸上一小布袋,就能吃一整个冬天了。记得小时候,每到初冬时,就会有一个穿着很朴素的老爷爷,在村头摆着一个小炉子一样的东西,炉子后面套着个长长的布袋子,只需把准备好的米放入小炉子里,生上火,老爷爷在旁边不停地摇动小炉子,不一会儿听到“嘣”的一声巨响,炒米就炸好了。炒米吃起来很方便,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了。冬天放学回来,搓着冻僵的双手,祖母帮忙拍打着身上粘着的雪花,然后泡上一大碗炒米,加入一勺白糖和少许香油,吃完全身都暖暖的。
有时候读读汪老的文字,觉得他就像一个冬天坐在庭院里晒着太阳的老奶奶,对着围坐在一旁的晚辈们带着些许絮叨慢悠悠地讲述着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可能会有些啰嗦,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觉得他是一个挺可爱的人。若要问为什么的话,或许是他的文字,勾起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对祖母的思念了吧。
读汪曾祺五味读后感3
读了好几本关于写美食方面的书,觉得写得好的有梁实秋、汪曾祺、邓云乡、唐鲁孙,看完让人有垂涎欲滴之感,色香味跃然纸上。不过却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单从食品档次上说,唐鲁孙当列第一,毕竟是贵族出身,吃的好东西多,自然品味高人一头,食品的历史流传变化、做法等等说得头头是道。
梁实秋位居中档,他的文章文人气质多,精炼而又幽默,让人回味的时候不禁莞尔,自成一家风格。
汪曾祺和邓云乡乡土气息较厚,这和他们的经历有关,汪曾祺少年在家乡高邮,青年求学云南,一个穷学生自然没有多少机会吃得太精,而且他又喜好家常菜和家乡菜,尤其是第一次吃过的食物,多年后仍恋恋难忘,显得富于生活趣味;邓云乡成长与北京,与街头平民食物有不解之缘,吃得多吃的熟,感情深,同样的.食物,在别的人眼里感觉一般,在他那里却是无上美味。
上面四个人在北京待得时间都不少,他们的文章中关于北京的食物比重很大,由菜及人及事,娓娓道来,让人仿佛看到当年的风物,感慨历史沧桑变化,有京派传统。
还有一个写食物的大家是周作人,不过我读过之后,对他写的食物并没有太多感觉,反而觉得他的文字平淡之中多有韵味,好比一杯绿茶,淡淡涩涩。他的文章重点在文字而不在食品本身,文人气质最浓……
汪曾祺的文章我都喜欢,转贴一篇别人的评论吧。亦雅亦俗汪曾祺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
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舍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
这回重读的汪曾祺,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
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
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
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蜗牛号希望故乡的野菜:故乡的野菜读后感,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