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行戏打球 广西壮乡,有的地方男女青年恋爱,至今还盛行一种抛绣球活动,壮语叫“飞沱”。
这种互抛绣球择偶的风俗,在唐代就已经很普遍。
柳宗元曾有“男女分行戏打球”的诗句。在歌场上,壮族小伙与姑娘们自然分成一群一伍,彼此先对唱一阵山歌,然后拉开适当距离离。
姑娘们便将各自用花布精心做成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子。
小伙子眼疾手快,一手抓住朝自己抛来的绣球的飘带,又抛回给对方的姑娘。
如果小伙子认为合意,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赠物,抛给自己倾心的姑娘。
赠物越多,表示小伙子追求姑娘的心情越迫切。
姑娘若是收下小伙子抛回绣球上的礼物。
一对青年男女,通过多次歌场对歌,相互认识,加深了解,甚至私定终身。
这样通过对歌抛绣球择定的对象,不用媒妁,也无需重聘,使壮族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更回富有诗情画意。 男出嫁女招郎 广西壮族地区还保存一种古老的“入赘”风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县份,如田林、隆林 西林、凌云、乐业、东兰、凤山、巴马等县更为盛行。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
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
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
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
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
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
另一种是一些祗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
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
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
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
即使他的年纪大於兄长,兄长也祗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 “妹夫”之称。以后,生儿育女,一律随母从姓。
“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尊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
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
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作好第二次“阻击”准备。
新娘如果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口的。
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
新郎也挤着“偷看”,但不能帮助新娘。
因为这是单独对新娘进行“坚强勇敢”程度的“考试”呵、祗有勇敢矫健的新娘才能一次通过“火墙”。当“炮手”的男青年是文明礼貌的,没有胡作非为。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后,又穿过厅堂来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了。因为“炮手”除了放鞭炮外,还要放“大炮”。这时,适时勇双全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处猛地挟着新娘跳到洞房里去。顿时,满屋欢声雷动,掌声不绝,热烈祝贺新娘“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新娘进入洞房以后,在伴娘和迎娘的陪同下,休息片刻。然后在锣鼓声中来到厅堂参加婚宴。散席后已是掌灯时分,客人们蜂拥在门边观看新娘在迎娘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出门时,不能带电筒,要挑满一缸水才够格。这是考验新娘是否吃得苦耐得劳的一课。要是有月光的晚上还好,碰上昏天黑地的晚上就费大力气了。缸子相当大,得挑七、八担才满,“挑水”这一关真够难啦。祗有在婚前勤提爱挑的新娘到这时才能顺利地过关。新娘挑水时,迎娘祗能在前面引路,不能“代肩”。如果有弄虚作假,迎娘是要负完全责任的。夜深了,客人们开始休息。这时,新郎才能进入洞房和新娘握手言欢。 自愿“入赘”的男青年,常常是家里兄弟过多,或对家庭所在的地区觉得不理想,有离开家乡的愿望。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走出家门,到处打听招婿之亲。当相好对象,觉得满意,便大胆地向女方暴露自己的心事,要求和她成亲,经双方同意,便可“入赘”。而女青年,则是出自孝敬父母之心,立志留在家里供养父母,便串村走寨,先近后远,寻找称心如意的“上门郎”。但他们找寻对象的方式,就没有男子那样直爽,常常在农忙时节,走村帮工送殷勤,晚上对唱山歌。通过劳动和交往,观察男子的心愿和表现。一旦看中某个男子,便千方百计找寻机会聊天说情。一经男方同意,一年半载之后,则招之“入赘”。另一种是一些祗有女子,没有男子的家庭,父母要求招婿上门,便出面为自己的女儿相好对象,派媒人上男家去说亲,经男女双方同意,即招之“入赘”。凡应招“入赘”的男青年,按惯例结婚时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均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那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方的婚礼却很隆重,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必须杀鸡宰鸭,设宴招待。当晚,家中还大放灯烛,请族中元老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和同辈男子的排行,给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日后视为家中之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於兄长,兄长也祗能称之为弟。绝对禁忌“姐夫”、“妹夫”之称。以后,生儿育女,一律随母从姓。“入赘”后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新生。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的同等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壮族的这种风俗,虽然源流远古,但它却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恶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的可靠人。 新娘过河“水手”背 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是个高寒山区。这里崇山峻岭,林密路远,河道九曲十八弯,本来祗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挢。所以成亲时,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过河过挢都要请人来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虎背熊腰的未婚男青年,新娘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吹响。“水手”的两掌即刻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来,让蒙着面纱的新娘用膝盖顶着自己的脊背,双后扣稳自己的肩膀,身体往前倾去。“水手”即刻反手到后腰挽住新娘的小脚,妥当后,即起步入水过河(或过挢)。如象小孩摊开两腿时大人背着的姿势的禁忌的。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的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水手”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的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不管天气好坏都要撑开伞),表示护住喜气,不给失散。整个队伍过完河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挡住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此时火炮轰响,鞭炮齐鸣,乐队吹奏欢乐曲,岸上也挤满了观看热闹的群众。 不会对歌娶妻难 歌圩是广西壮族民间的一种传统的大型的歌节。每年秋春佳节,青年们都要穿上节日的盛装,在本地传统的歌圩日子里,选择唱歌的对手,寻觅心爱的情侣。照例,小伙子得先向姑娘唱歌邀请,要一直唱到姑娘满意,她这才答歌。笨嘴夯腮的小伙子,甚至有唱三、四个小时姑娘也不答腔的,祗好狼狈而逃,让位给更有歌才的青年。女方答腔后,双方便在各自同伴的簇拥下,按歌圩的程序唱初交歌,赞美歌,询问歌,盘歌,恋情歌。唱到情意绵绵,便唱起深交歌,赠礼歌,互相赠送礼品,这时情人便离开了同伴,双双踱入花间丛林。快分手时,两人又唱起嘱别歌,相约下次见面,这才依依不舍地分手。不少情侣就这样订下终身。然而,这个对歌程序中也有不少“险关”,尤其是盘歌,女问男答,内容包括远至三皇五帝,近至当今世界;上自日月星辰,下至山河百兽;举凡农事,季节花果等等,随编随唱,无所不包。其内容之广泛,其歌才之敏捷,常常使慕名而来的博古通今的专家们目瞪口呆,为之倾倒。 出嫁先唱陪楼歌 广西恭城县莲花乡九甲河源头一带的壮族瑶族地区,每逢姑娘出嫁,都有唱陪楼歌的习惯。 姑娘出嫁的前几天,主家就邀约村寨里的姑娘和表姐表妹们,专给姑娘陪三至五天的闺楼。陪楼当中,大家除了帮助新娘做些针线活外,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唱“陪楼歌”了。一方面为新娘庆贺美满的婚姻,歌唱幸福的未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地热闹一番,主家也感到格外的荣幸。 每当有唱“陪楼歌”音讯一传开,邻近村寨的后生们,鼓足干劲,半天干完一天活路,或者连夜干完第二天的活路,洗好脚,穿起新衣,戴起白帽,缠上白牛肚手巾,从四面八方爬山涉水往嫁女的村寨赶来。大家一到村边,三五成群地围在闺楼四周,放开喉咙,尽情高唱最美好的山歌。有时多达二、三十起,一两百人,闹得好象夏天夜里的蛙声,大家都争着要和陪楼姑娘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