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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典故?

历史上山阴、会稽两县的管辖范围,"山阴不管,会稽不收"的典故。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以原吴越之地设置会稽郡。会稽郡北起今江苏长江南岸,南至今福建北部,辖26个县,其中钱塘江以北(西)13个县,钱塘江以南(东)13个县。这26个县当中有一个大县,就是山阴县。山阴之名,是因其地处会稽山之荫(北)而得之。史载秦始皇于公元前210年东巡会稽,登天柱峰,东望大海,更名"大越曰山阴",天柱峰始称秦望山。至东汉中,吴、会分治后,会稽郡辖境缩小,囿于钱塘江以东,以山阴县为郡治。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户口的增加,山阴县在全郡的 地位越来越显要。至南朝齐代,就有人建议将山阴析为两县。公元557-559年(南朝陈代永定年间),原山阴县分设山阴、会稽两县,包括郡城在内,西部为山阴县,东部为会稽县。从此,历史上便有了山阴、会稽两县并设的局面。后一度时分时合,815年即唐宪宗元和十年起始成定制。605年(隋炀帝大业元年),会稽郡改置越州。以后,越州又升置绍兴府(南宋高宗绍兴元年,即公元1131年起),行政区划屡有变更,而山阴、会稽两县一直并设,今绍兴城一直是州治、府治的所在地,同时又是山、会两县的县治所在地。这种郡(州、府)县同城而治及两县同城而治的格局,迄于清末,历1300余年不变。

  公元1911年(清宣统三年),山阴、会稽两县合并,隶属绍兴府。笠年,民国成立,废除府制,实行省、县两级制,绍兴县直属浙江省政府。此后又先后隶属会嵇道、第三(第二)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绍兴县先后隶属绍兴专区、宁波专区、绍兴地区、绍兴市。1983年,划绍兴县城区和城郊6乡建置越城区。

  历史上山阴、会稽两县的分界线是贯穿绍兴府成南北的府河,故又称界河。界河由南而北,自植利门(南门)流入,经鲍家桥、舍子桥、大云桥、清道桥、县西桥、小江桥,折而向东,经香桥又北折,经咸宁桥、安宁桥,出昌安门,注入三江口,中间支流纵横,皆可通舟楫。其上桥梁甚多,皆连接山、会两县,河西(小江桥至香桥段为河北)是山阴县境,河东(小江桥至香桥段为河南)是会稽县境。故同处一城,世居小江桥北笔飞弄的察元培 自称山阴人,世居都昌坊的 周豫才(鲁迅)自称会稽人。

  那么,倘有发生在两县界河上的公案该由谁来处理?于是绍兴民间就有了"山阴不管,会稽不收"这一名谚,也就有了关于明代才子徐文长(徐渭)智赚山会两知县,为民请命的传奇故事。

  20世纪70年代,在扩建绍兴城内主干道解放路时,有关部门以拆(房)和填(河)为能事,将府河大江桥至大云桥一段(约占府河全长的三分之二)填平,改为路下涵洞。千百年来贯通绍兴城南北的府河从此不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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