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政风行风管理办法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政风行风管理办法以及什么是党风政风行风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发生
2、如何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
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发生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法治 所奉行的普遍准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并且从源头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的廉洁自律,是当前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要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首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其次,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人情执法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没有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 违规行为,震慑 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再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 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如何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
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是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促进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对监督员推荐使用把关不严,不管“身份”、不问“来路”、不顾“背景”等问题,有的甚至把推荐监督员当做“人情”,导致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着监督实效。 当前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报喜藏忧型。有的监督员担心如实反映监督情况会影响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成绩,自己会因此而受“牵连”,从而只报喜不报忧。 二是利益驱动型。有的监督员心中只打“小九九”,把监督员身份看成一种资本和筹码,凭个人利益对待问题,只要有人“请托”,就不管“青红皂白”,甚至故意给监督对象“抹黑”。 三是敷衍了事型。有的监督员考虑到党委、政府对自己进行了公开授牌、发证仪式,发文公布了监督员名单,无形中泄露了自己的“身份”,从而怕得罪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对监督工作敷衍了事。 四是自我保护型。有的监督员不以关注民生、建言献策等为己任,而只是将监督员“身份”当做在某些单位和部门乱执法、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时自我保护的“挡箭牌”。 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选,坚持标准选准配强。监督员应从机关干部、企业法人、媒体从业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中遴选,并坚持五个标准,即参政议政能力强、业务技能精、工作经验丰富、敢于较真碰硬、清正廉洁。同时,要严格遵循聘请程序,经定向推荐、综合分析、审核甄别、会议研究等程序,吸纳德才兼备者到监督员队伍中来。在这一过程中,应做到“五个不聘”,即政治上不坚定的不聘、社会公众有异议的不聘、不敢说真话怕得罪人的不聘、乱发牢骚不负责任的不聘、有违纪 行为受到党和政府处理的不聘。 二建,狠抓学习注重建设。首先是学。要组织他们学习党和 方针政策、党章、廉政准则、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及落实任务的方法和过程等,使他们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监督。其次是训。应采取以会代训、岗位练兵、参与督查等形式,帮助他们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再次是创。要加强与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络,为他们开展工作解决困难、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三管,严格要求强化管理。首先是出台规定管。应制定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纪律。其次是强化动态管。应密切跟踪监督员工作,对经常不参与监督工作,不提出意见建议的;利用监督员身份要挟有关职能部门,人为干扰正常执法的;故意暴露身份,私自处理问题的;不按时报送信息、不维护监督员形象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淘汰、取消资格。再次是严格奖惩管。每年对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考评,对考评合格的,继续聘任;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及时调整。 四用,正确使用发挥作用。首先是桥梁纽带作用。应通过监督员及时发现、了解、收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人民群众和党政机关之间架起桥梁和纽带。其次是民主监督作用。鼓励监督员参与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的日常监督。再次是线索收集作用。要充分利用监督员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网络,及时掌握廉情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