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章摘抄 > 正文

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排名)

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封闭式基金好评回答:不知道你想了解封闭式基金的什么内容,转贴给你看一段封闭式基金风险和怎样获利!周初的两个交易日,封闭式基金市场曾出现大幅度反弹。我们认为,封闭式基金大涨的主要因素在于超高的折价率。据以往经验看,每当封闭式基金整体折价率超过40%时市场便会出现反弹,今年7月份市场的大幅上涨就是以折价超过40%为导火线,而进入10月下旬以来,封闭式基金市场整体折价一直维持在40%以上,10月21日更高达41。11%,创下历史新高,这直接引发了封闭式基金市场的反弹。同时,证监会调查社保管理人也为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增强了信心,而基金公司购买自身封闭式基金等因素也增加了反弹的动力。  不过,由于该市场最本质的利好,即“封闭转开放”还不甚明朗,这就注定本次反弹维持的时间不会过长。长期以来封闭式基金市场呈现出快涨慢跌的特征,而且跌幅往往会将前期上涨成果完全吞噬。不过,近来该市场已经表现出较为明显的筑底特征,我们预计随着基金到期日的不断临近,封闭式基金市场将整体表现为进二退一、震荡向上的态势。  交易制度和剩余期限造成折价  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由来已久,其按照二级市场供需关系来确定价格的交易体制是造成折价交易的根本制度性因素。另外,如果存续期满后封闭式基金如约进行清算或转型,则届时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应当与当时的净值保持一致,也就是说随着基金到期日的逐渐临近,基金净值对价格的约束会逐渐加强,因此剩余存续期限的长短便成为影响本身折价情况的又一个重要指标。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将决定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基本因素区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与交易制度有关的部分,即所有封闭式基金都面临的制度因素或称系统性因素;其二是与剩余期限有关的部分,包括资金的时间成本和委托代理风险溢价,每只基金不尽相同。  封闭式基金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变更,从根本上是外生于市场的,既不取决于基金管理公司,也不决定于基金持有人。制度性因素的风险补偿主要取决于对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的预期,同时也和基金合同中设定的法律约束有关。因此,在预测制度性变化出现的概率上升,法律和其它的制度性规定改变,或者有关的民事约定即将生效的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市场对制度性因素给出的风险补偿发生变化。而且,作为所有封闭式基金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市场在某一时点对制度性风险的估计是基本相同的,即每一个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中都包含相对固定的部分,其经济意义就是对制度风险的补偿。  因此,我们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对封闭式基金折价因素进行分解,这既能够将折价中的剩余期限因素进行量化,又可以识别与剩余期限无关的风险补偿,即制度因素的风险补偿水平。以11月9日封闭式基金的剩余期限(以年记)、收盘价以及单位净值数据为基础(其中净值数据是以11月4日净值结合上证指数期间变化推算而得),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10。729+3。623×剩余期限根据上述方程,我们看到目前封闭式基金折价数字中的制度影响因素约为10。729,也可以说这是目前封闭式基金所“固有”的折价率。数据显示,存续最早到期的基金兴业11月9日折价率约为9。91%,和上述制度性折价的数字比较接近,因此可以认为目前这只最具代表性基金的折价率中基本已经不再含有剩余期限因素,或者说经过长期的关注之后,市场对于即将到期基金的“炒作”已经达到一个暂时的平衡点,而能够打破这个平衡、进而推动折价率向0回归的因素,就是转开放消息的明朗化。  我们估计,随着第一批小型基金在06-07年之间到期,制度性折价因素可能大大降低到5%以内。因此,按照当前的折价率买进剩余期限不同的封闭式基金都有比较好的获利机会。  如何选择投资封闭式基金  作为一种有期限的金融工具,封闭式基金中蕴涵的资金时间成本、流动性安排缺陷和委托代理风险都是严格与时间相关的。由此可以引入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期限结构的概念,并用来判断不同到期期限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风险补偿情况。但是,由于折价率包含了与期限无关的制度风险补偿,因此我们给出的折价率期限结构应该剔除制度因素的影响。同时,由于对“封转开”的出台时间无法准确判断,因此10。279%“制度折价”的消失具有不确定性,也体现出了在计算时剔除制度折价因素的合理性。  我们定义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期限结构为一定时点上不同期限的封闭式基金剔除制度风险补偿后的年化折价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可以计算出封闭式基金每年获得的折价补偿。  结果显示,目前剩余期限在2-4年之间的封闭式基金中,多数品种扣除制度因素后的期限相关折价补偿较高,我们认为投资者可以优先考虑买进或者增持这些基金,如安久、鸿飞、景博和汉鼎等品种。其次,在剩余期限在7-9年的封闭式基金中,天华、金泰和开元等基金也具有较高的折价补偿,可作为替代投资标的。最后,对于剩余期限在11-12年的封闭式基金,其扣除制度因素之后的风险补偿明显偏低,有些甚至不及同期的债券收益率,因此投资者对这些基金应持更谨慎的态度,但是这些基金往往在市场反弹时具有相对更强的上涨动力。  市场的短线反弹只能为我们提供短期的小幅度获利机会,而2至3年的长期持有才能够真正分享该市场中蕴涵的巨大投资收益。我们的观点是,对于长期基金采取快进快出的思路,待反弹结束后投资者应当将投资重点重新转移至小盘短期封闭式基金,因为市场“短强长弱”的现象至少在近1年内仍将维持。。

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什么是封闭式基金好评回答: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除非发生扩募等特殊情况,基金份额总数保持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买卖的一种基金。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不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基金份额。

什么是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什么是封闭式基金好评回答: 封闭式基金属于信托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基金。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我国已成立54只封闭式基金。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竞价的方式,因此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即相对其净资产值,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有溢价、折价现象。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实践显示其交易价格往往存在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从我国封闭式基金的运行情况看,无论基本面状况如何变化,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走势也始终未能脱离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正运行在“折价”的阶段,并且自2002年以来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市价减净值再除于净值)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部分封闭式基金长时间的折价率竟高达30%以上,明显高于国外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水平。 另外,在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基金发展史中,一直是封闭式基金独占鳌头,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才让位于开放式基金而居次席。相对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发展历程,我国封闭式基金尚属婴幼儿阶段,理应有巨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但令人困惑的是,经历了起步、规范和发展的我国封闭式基金,却在最近一年多时间里止步不前了。从市场表现看,封闭式基金上市即跌破发行价、而且价格不断走低,成交日趋萎缩,原本精彩纷呈的基金市场几成一潭死水,波澜不兴。特别是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渺无音讯已一年有余。这一切似乎在昭示:封闭式基金已穷途末路。。

什么是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什么是封闭式基金? 好评回答: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什么是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什么是封闭式基金?好评回答:封闭式基金是指发行单位数固定,在发行期满或基金规模达到预定规模后,便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之基金型态。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须透过集中交易市场撮合,其交易的流程与股票买卖相同。因此封闭式基金有两种报价,一是集中交易市场每日看板上的市价,另一个则是基金公司每日计算的净值。当市价低于净值时,便是所谓的折价;反之则为溢价。市场的涨跌通常取决于成交日当时市场上对基金筹码供给和需求的情况。   例如,在深交所上市的基金开元(4688),1998年设立,发行额为20亿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封闭期)15年。也就是说,基金开元从1998年开始运作期限为20年,运作的额度20亿,在此期限内,投资者不能要求退回资金、基金也不能增加新的份额。   尽管在封闭的期限内不允许投资者要求退回资金,但是基金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投资者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套现。   封闭式基金的两大特点是存续期确定和基金规模确定。这既是封闭式基金的优势所在,也是它的 “命门”所在。存续期和基金规模的确定使得基金能制定较为长远的投资规划,获取长期的投资收益,同时还能进行一些比较激进的投资操作,如对冲、杠杆投资等;同时,存续期的确定使得投资者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兑现外无法在中途退出,鉴于资产变现的流动性损失等因素,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经常有差值即折价现象产生。此外,由于封闭式基金规模确定,基金在存续期间没有赎回的压力,如果机制不完善,封闭式基金很容易被管理人边缘化。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有下列特点:   1.基金单位的买卖委托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基金交易委托以标准手数为单位进行。   3.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波动。   4.在证券市场的营业厅可以随时委托买卖基金单位。 新基金在发行阶段,投资去认购。其基金发行结束后,一般也有3个月的封闭期,期间是不能买入和赎回的,等封闭期结束,可以进行申购和赎回。 。

什么是封闭式基金

完整问题:什么是封闭式基金好评回答:封基,大体上在证券市场买卖的基金,一般情况在银行间不可以买卖的就叫封基啦“`成交价格,一般是以市场的需求,决定的“`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中国地质大学排名(中国地质大学是名校吗)

下一篇: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