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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标准及规定最新 发展党员标准要求

发展党员标准及规定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共包括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快来一起来学习吧!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考察教育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8.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两名正式党员。

方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目的: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2.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23.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4.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要求: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延伸阅读

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都是什么?

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申请入党阶段,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正式党员阶段。

发展党员主要有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5个环节25个程序,分别是:

  (1)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a.递交入党申请书,b.党组织派人谈话,c.党组织初步培训。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a.确定入党积极分子,b.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c.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d.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确定发展对象阶段:a.确定发展对象,b.确定介绍人,c.政治审查,d.进行公示,e.集中培训。

  (4)接收预备党员阶段:a.填写入党志愿书,b.召开支部大会讨论,c.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d.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5)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a.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b.入党宣誓,c.教育考察,d.转正申请,e.转正公示,f.召开转正支部会议,g.党委审批,h.党员档案归档整理,i.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发展党员经过哪五个阶段?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

  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所在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确定一个下属党支部为发展党支部。该党支部应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支部考察,并报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之后,由基层党组织从街道领取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从发展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培养考察。考察期自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间,要认真执行《发展对象志愿服务制度》。

  (二)发展对象阶段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讨论,形成书面材料,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成为发展对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其本人下发《入党志愿书》。未经街道同意,擅自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街道将不予通过,并取消该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

  2.发展对象培训。发展对象要由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并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纳入公示和政审。“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党建信息港”在线学习城进行网上学习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召开群众座谈会。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积极分子考察期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4、发展对象公示和政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公示和政审工作。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政审要详细了解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在政审中不得弄虚作假、随意简化程序,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党支部中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介绍人意见。

  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7、基层党组织审查。召开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班子会议审查和通过发展对象,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审议。

  (三)支部大会阶段

  1、党支部公示。党支部填写《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表》,对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上报表》。

  2、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可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本人必须到会。有超过本支部应到党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党员到会,会议方能进行。大会主要包括六项议程: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对象表明态度;会议表决应采取无记名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时需有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半以上党员同意的才能通过。党支部出具吸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填写《发展新党员审阅登记表》、《发展新党员报审情况表》。

  3、上报材料和谈话。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查。街道一般于每年6月份对新党员进行集中谈话,针对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4、党工委审批。对审批新党员必须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

  (四)预备党员阶段

  1、下发文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接到街道党工委入党审批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活动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举行,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

  3、预备期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在预备期内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进行全程记实。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保管一年,按期转正后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五)预备转正阶段

  1、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期为1年,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15天,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根据1年来的考察情况,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并在基层党组织班子会议上讨论。

  2、召开群众座谈会。预备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预备考察期来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3、转正公示。讨论通过后,由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成为预备党员时间、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上报表》。

  4、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党支部出具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报审情况表》、《预备党员转正审阅登记表》。因组织关系调转接收延误、预备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须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上报延长该同志预备期的请示报告,并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方可进行转正手续。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社区党委(总支)视情况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5、上报材料。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转正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批。

  6、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并下发预备党员转正的文件通知。

发展党员的总要求及原则?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

2.发展党员坚持的原则:

(1)发展党员要有计划。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发展党员不能搞临时决议,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该推迟或调整,不能勉强发展。党组织也要对发展的党员负责,要按程序、计划发展党员。

(2)发展党员要对党员质量把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3)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4)发展党员要个别吸收。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

(5)要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公示发展党员的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纠正和避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误。

发展党员流程细则?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一个申请入党的人,从递交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至少需要2年时间。要经过5大程序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2个步骤)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的人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手写,字迹要工整,日期等关键信息不得涂改,不提倡电脑打印稿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党支部认真审看收到的入党申请书,主要看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审看通过后1个月内派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5个步骤)

第三步,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本支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中,由党员或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根据党员或群团组织的推荐,召开支委会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审查被推荐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审查通过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己的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有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及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期要满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主要采取安排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进行帮助,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然后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其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建议,确定为拟定发展对象人选,党支部对发展对象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党支部将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情况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经支部讨论确定的拟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且入党介绍人需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在审查发展对象的个人自传后,党支部(也可由上级党组织)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未经政治审核或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步,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党委党校(一般在列为发展对象后3个月内)组织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时,由培训单位开具培训证明或结业证书,并加盖公章。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7个步骤)

第十二步,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前党支部需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党支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上报进行预审的请示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上级党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后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审查结果形成书面通知),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第十四步,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不能为空。

第十五步,支部大会讨论。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一半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会后,支部书记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根据谈话人的谈话情况汇报,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十八步,报桂林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入党审批通知下发支部的同时向桂林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接收预备党员备案汇总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第十九步,编入党支部。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并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组织入党宣誓。《细则》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总支、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组织为了使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在七一建党节时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也是可以的。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内,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在其预备期满后1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育考察情况进行审查,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对公示没有问题的,将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步,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1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主要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党支部及时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将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四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5.材料归档。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基层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基层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报《转为正式党员备案汇总表》。

确定发展对象流程五个步骤?

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

一、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三、确定发展党员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五、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规定: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不同时期发展党员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方法: (1)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经常谈心了解思想情况;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5)政审。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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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入党申请书:

个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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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小组提名,团支部推荐,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党的理论或集中培训,帮助其思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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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审查和培训党员发展对象:

经过1年以上教育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组织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考核和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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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

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后,应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逐个讨论表决,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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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一年后,本人可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党员大会逐个讨论表决通过,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注意事项

预备期可延长,但延长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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